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孙金花
本报讯 2月26日晚上8点50分,余杭人孙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车辆没有任何保险等5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余杭交警处以扣37分,罚款2332元,扣证6个月的处罚,这也成为了余杭交警有史以来一次被扣分最多的驾驶员。(快报昨日杭州新闻版曾报道)
不过,这个纪录才保持了一天,就被另一位余杭驾驶员刷新了。
2月27日下午1点,余杭区塘栖镇塘栖路人民路路口,执勤交警发现一辆没挂车牌的摩托车,交警拦下摩托车后,发现司机满脸通红,眼睛充血,当问及司机有没有喝酒时,司机笑着说,中午在亲戚家做客,大家都喝,他不喝不好意思,所以就喝了瓶啤酒。
经过酒精检测,司机已达酒驾标准。
“胡×,1957年生、余杭塘栖人……准驾车型C1!”交警在查看酒驾司机胡某的驾照时,发现他驾照上的准驾车型是小型客车,是不允许驾驶摩托车的。并且,胡某还存在不悬挂车牌,车辆未年检等多项违法行为。
昨天,余杭交警对孙某做出处罚: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扣12分;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扣12分;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扣3分;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扣1分。共40分。
除扣分外,胡某还被处以罚款2200元,扣证6个月的处罚。
余杭交警说,两天时间,两位骑摩托车的司机,一个扣了37分,一个扣了40分,按照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交规,一年之内被扣满12分的一律参加理论考试,一年内扣满24分,除了理论考试,还要重新路考。
交警部门特别要提醒大家,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没有取得摩托车驾照,千万不要开车上路,更不要酒后骑摩托车,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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