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建议将网络反腐制度化、法制化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外逃贪腐人员的追逃力度,努力挤压贪腐人员的逃匿空间,让其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 黄琼 报道 去年,共立案侦查贪贿嫌犯2432人渎职侵权嫌犯756人,同比分别上升44.3%和75%。今年两会,带着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会上再度就职务犯罪发声,其建议村委会成员不得连任超过三界,并建议增设利用影响力行贿罪。近日,就广东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郑红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
办案
去年共查处17名厅官
新快报:过去一年,广东检察机关查办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你有什么心得?
郑红:2012年,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432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56人,同比分别上升44.3%和75%,其中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79人、厅级干部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其中,我觉得比较满意的是全省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在办案数量大幅上升的同时,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办案中,我们反复强调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既不能把黑恶势力等重大犯罪案件降格为一般案件处理,也不能因强调打击而把一般团伙犯罪拔高认定,一定要做到罚当其罪,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追逃
挤压外逃贪腐者逃匿空间
新快报:过去一年,广东检察机关成功追逃了一批外逃贪官,具体有哪些措施?
郑红:目前我们已与港澳有关机关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协查合作机制,还不断加深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成功追逃了一批外逃贪官。如2011年,广东检察机关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追回赃款3000多万,此案也成为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继续加大对外逃贪腐人员的追逃力度,努力挤压贪腐人员的逃匿空间,让其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新快报:您曾指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那么在检察官的队伍建设上,您有什么特殊的措施?
郑红:打铁先要自身硬。我们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比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三书一制度”,推行“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办案机制,开展“零错案、零重大瑕疵、零办案安全事故”创建活动,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等等,来确保检察人员自身清正廉洁,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创新
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轨道
新快报:近期房叔、房姐频现,对于网络反腐,检察院有什么举措?
郑红: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可知,检察机关每年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七成到八成来源于群众举报。而近年兴起的网络为群众举报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通了新渠道。
但网络反腐自身也存在一些缺陷。现在比较流行通过微博、论坛等方式举报,但是由于信息发布的门槛低,不排除个别网络举报行为存在吸引眼球、提高知名度、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微博、论坛上的公开举报,可能让被举报人过早得到信息,从而有所准备、转移财产、串供等,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还存在举报人身份信息被泄露从而遭受打击报复的可能。
从根本上来说,反对腐败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当通过制度设计,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的轨道,使网络反腐制度化、法制化,从而让它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传统反腐方式的有益和有效补充。
目前,广东检察机关受理的网络举报案件主要来源于12309网络举报平台,这是一个专业的举报网站,通过严格的技术措施实行对线索的登记、管理和保密,能够有效防止举报线索和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向大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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