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林桂炎 摄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孙晶 温建敏
(发自北京)
反腐
倡廉
面面观系列
反腐倡廉是人民的心声,也是当前两会最热的话题。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院报告”后,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前香港廉政专员、保安局署理常任秘书长及海关关长汤显明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专访。
作为世界上公认最廉洁的地方之一香港是如何通过廉政公署的运作进行反贪工作?“廉署请喝咖啡”为什么能成为口口相传的反腐佳话?内地的反腐工作有没有可以向香港借鉴的地方?汤显明不但认真而诚恳地作了回答,还热情地请记者喝了咖啡。
前香港廉政专员
汤显明
“特赦法案”可学习借鉴吗?
羊城晚报:目前,全世界对于腐败的行为都深恶痛绝,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提出了一个特赦法案,请问当时背景如何?
汤显明:香港的特赦是当一件大案发生后作出的政策决定,不是为了建立廉政公署或者推动廉政公署而出台的。
当年,香港廉政公署已经成立了两年多,在侦查一件大案就是油麻地事件时,拘捕了很多油麻地警署的警员,有一种说法甚至说差不多抓了一半警员。触发警务人员强烈的不满,当时的港英政府担心事件会否产生很大的反响甚至影响警务人员执法的心态。因此出台特赦政策。但所谓特赦是有条件的特赦,对当时已经立案的、已经逃跑的和用内地的说法案情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不能特赦。
这一套内地合适吗?我认为根本没有比较的基础。
羊城晚报:香港在推出廉政公署前有反贪机构吗?
汤显明:在成立廉政公署前,香港是有反贪的,反贪部门设在警署里面的,所谓自己人监督自己人,功效很低。而直接促成香港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的事件是当时警方的第三号人物港英总警司葛柏(Peter Godber)贪污案。案发后,葛柏竟然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潜逃回英国,引发了异常激烈的群众运动。
市民任廉署各委员会主席
羊城晚报:你认为香港的廉政公署反腐的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
汤显明:香港是三管齐下的方法反腐以强大的执法力度来打击贪腐犯罪,以系统预防的方式来消除贪腐漏洞,以全民教育社会参与的形式促进诚信管制,促进廉洁道德的建立。《廉政公署条例》订明,除行政长官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辖。
廉政公署有1300人,各项工作由三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严密监察。廉政公署分三个部门,执行署、反贪署和社会关系署,人事编制有七成多人在执行署。委员会的主席都是市民,直接向行政长官汇报。廉署的独立是受到制衡的,所查的每宗案件都要向“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交代。
羊城晚报:廉政公署是否受到监督?
汤显明:香港成立了专门的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负责审查市民对廉政公署或该署人员所作的投诉、监察处理投诉的工作及建议廉政专员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这个委员会的组成主要是由非官方的人组成,主席是市民代表,也是直接向行政长官汇报。立法会及传媒也对廉署的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监察作用。
没人给廉政公署递“条子”
羊城晚报:廉政公署成立快四十年,有没有香港的官员给他们递过“条子”?
汤显明:没有收到过条子。廉署只会依法办事,倘若有人试图影响廉署的调查工作,更可能会触犯“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当然, 廉署也会面临调查困难的问题,贪污活动一般是在“授受皆悦”的情况下发生,行贿者是要透过用“黑钱”达到其目的,愿意受贿的当然不会出声,加上现今社会犯罪分子愈来愈懂得利用高科技和复杂的方式去转移赃款及隐藏证据,要有效搜证,极为困难。
羊城晚报:在香港的廉政公署,市民如果实名举报是否有风险?
汤显明:廉署成立初期,只有30%的投诉人愿意提供个人资料,但近年具名举报的比例已上升至超过70%。廉署一向的口号是“廉署保密,密密实实”。廉署的往绩,包括查案有效、将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及独立运作等,令市民对廉署的工作有信心。
另外,香港也设有完善的法例与机制以保护证人,廉署也设有专责小组以执行保护证人的工作。
反贪靠制度要靠政府决心
羊城晚报:你认为内地反腐倡廉最重要的是什么?能否移植香港的做法?
汤显明:香港的“三管齐下”,有东南亚、非洲、拉美的国家都学习过,但是成功的没有。如果政府没有决心,再好的制度也不易取得实效。
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多次提到坚决反腐的决心。
另外,反腐制度上既需要可行的办法,也需要民主监督的强化。我认为,贪污这件事其实是野火烧不尽的,需要恒久的坚持。
孙晶、温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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