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周末
发自浙江苍南
近日,浙江温州本地论坛一则实名举报帖引发民众强烈关注,短短几天时间,点击率高达3万多。
发帖者,是苍南县灵溪镇岩头村的17位村民。
帖子反映:“浙江省苍南县出了个房弟,陈庆转,灵溪镇岩头村党员,独在苍南县就拥有房产53处,总价值高达4715万元,大部分实为其兄村支书陈庆锥所有……村民多年实名举报其侵占集体土地,并多次上访,也得到当地县委书记的接访,都无济于事。”
为了证实帖子所说内容的真实性,村民们上传了一张清单,列出村支书陈庆锥和陈庆转兄弟俩所拥有的53处房产的具体地址、产权信息等。
在曝光陈庆锥兄弟俩53处房产信息的同时,村民还上传了两张同为一个人的身份证照片,指出这是陈庆锥个人的两个不同户籍信息,均位于苍南县。
两张照片俨然同一个人,姓名一样,唯独出生年份不同。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被曝光出来的有4个户口的“房姐”龚爱爱。
近几个月来,“房姐”、“房兄”、“房祖宗”……“房氏”家族壮大的同时,也在一步步地拨动着民众敏感的神经。
这次遭到曝光的温州“房弟”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这些房产都是通过什么途径取得?陈庆锥的两个户籍是怎么办出来的?3月23日,带着一系列疑问,法治周末记者前往苍南实地调查。
经过3天的采访,记者发现村民举报内容基本属实。3月25日,苍南县官方回应,村支书陈庆锥双户口情况属实,警方对此正在展开调查并作进一步处理。同时,苍南县纪委已查明村民举报的其中19处房产情况属实,剩余房产的情况正在调查中。
双户口的村支书
在一处茶室,记者见到了实名举报者之一的陈刚。陈刚是岩头村的一位村民,他告诉记者,“房弟”陈庆转,是村支书陈庆锥的亲弟弟,在苍南县自来水公司上班,职务是营业部副主任,网帖举报的内容全部证据确凿。
根据陈刚提供的一份房产清单,记者数了数,陈庆锥兄弟俩所坐拥的53处房产,其中28处位于岩头村内,部分有产权证。
另外,陈刚还向记者提供了陈庆锥的两张户籍信息复印件。
来自“温州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两份复印件显示,姓名一栏均为陈庆锥,两张照片除了衣服领子的差别,显示为同一人面孔。但是,两份户籍信息上的出生年份、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高均不同。
其中,一张1962年出生的身份证上,显示文化程度为小学,婚姻状况是已婚,身高165cm;后一张1968年出生的身份证上,显示文化程度为初中,婚姻状况是离婚,身高167cm。
两张身份证户籍均登记在案,均为苍南县灵溪镇。
陈刚透露,陈庆锥平常使用的身份证是1962年出生的那张,1968年的那张则很少曝光于人前。但是,陈庆锥有两个身份证的事情在当地一直广为人知,是从陈庆锥自己口中说出的。
3月26日,法治周末记者电话联系上陈庆锥本人,他表示,双户口的事情在当地很普遍,“不是我一个人”。关于房子的事情,“他们知道的只是一部分,我还有其他房产,我自己是搞建筑的,我的房子都是合法得来的。”对于具体情况,他不愿作过多解释,让记者到纪委了解情况。
兄弟俩坐拥53处房产
根据陈刚提供的陈庆锥兄弟俩53处房产清单,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其中陈庆转名下的有28处,陈庆锥名下的有18处,陈庆锥妻子张金花名下的有8处。其中,有一处房产是陈庆转与张金花共有的。
这些房子,有的是住宅,有的是店面房,有的办理了产权证,有的则未办证。
这份清单中,陈庆转一人独占了大头。但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工,他们一家庞大的房产都是怎么得来的?
3月24日,法治周末记者在苍南县灵溪镇见到一名深知内幕的知情人士,他向记者提供了更为有力的证据。证据显示,陈庆锥兄弟俩房产来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途径:以住房困难户名义取得建房指标;建造村综合大楼后,取得村综合大楼的住宅;以拆迁户名义取得建房指标。
一份落款为2001年11月10日、加盖有灵溪镇政府公章的文件显示:“因公安局看守所、成人中专建设需要本镇岩头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住房确有困难,张金花等被安排在岩头小区4-2幢建房……”
这一文件所批准的建房指标,在前面陈刚所反映的房产清单第33项得到了印证。据知情人士透露,张金花并不是住房困难户,却莫名其妙地取得了建房指标。据悉,这处房产目前估价至少150万元。
一份日期为2009年、标有“苍南县灵溪镇岩头村村委会”的清单上显示:“岩头村综合大楼部分套房出售清单”,其中第25项张金花的名字赫然在列。
这套房子房号为901,面积136平方米,当时购买的价格是23万元左右。知情人士透露,这套房产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是目前市价也不少于80万元。
令记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村里建造的综合大楼属于集体公共资源,竟然可以当做商品房来买卖!
而据了解,该村综合大楼在建造时仅有苍南县发改委一纸批文。同时,因存在违规加盖现象,曾被当地拆迁部门列入“两违专项整治”。
一份1998年12月30日(陈庆锥担任村民委员会委员期间),加盖有灵溪镇政府公章的文件显示:“因建设县自来水厂需要,你们老房被征用拆迁……同意陈庆锥等人安排在岩头村规划区政法路1-11幢建房。”
这一文件所批准的建房指标,在陈刚所提供的房产清单第31项得到了印证。陈刚说,这套房子市价也至少110万元。
除了以上所示的3处房产均有文件、书证可依,知情人士还提供了一份土地登记查询报告。根据这份报告,陈庆锥胞弟陈庆转所有的17处房产均登记在案,陈庆锥本人1处登记在案,均办理了产权证,这些房产保守估计市价高达2175万元,其中12处全部集中在岩头村。
村民表示,陈庆转个人没有那么大能力取得那么多的房产,他更多的只是充当了陈庆锥的“马甲”(网络用语,表示另一身份),帮他合法化这些私人房产。甚至,陈庆锥目前所居住的房子也是登记在陈庆转名下。
据了解,苍南县是浙江省人口第一大县,毗邻福建省,民营经济发达。岩头村紧邻当地镇行政中心,属于镇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记者采访过程中,村民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透露,当地房子均价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
村民们还透露,53处房产只是他们查证到的陈庆锥兄弟俩的部分房产信息。
村支书的房产“生意经”
根据53处房产清单,还有不少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如何证实它们确为陈庆锥兄弟俩所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7张卖地契约,反映出陈庆锥兄弟俩是房产的所有人,近五六年间,这些房产并没有空置,而是被逐步卖掉。
第一份2003年8月26日的契约中,张金花将自己名下位于雁头路的店面房以3.8万元卖掉。
第二份2006年2月11日的契约中,陈庆锥将自己名下灵溪镇雁头路开发公司B幢的一处房产(房号205)以10.8万元的价格卖掉。
第三份2006年8月22日的契约中,张金花、陈庆转将其所共有的一处雁头路头路的店面房以5.2万元卖掉。
第四份2006年9月13日的契约中,张金花将其所有的位于雁头路的另一处店面房以5.38万元卖掉。
其余还有3份契约,均显示张金花、陈庆转将其名下房产出售。
至此,建房审批报告、村综合大楼出售清单、卖房契约等文件显示,陈庆锥兄弟俩53处房产清单中所反映的30处房产均得到了印证。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前述7张卖房契约中,所有的房产均位于岩头村雁头路1-6幢。这一惊人的巧合,不禁让人觉得有几分蹊跷。随后的深入调查,记者赫然发现了陈庆锥的房产“生意经”。
3月24日下午,法治周末记者在一干知情村民的带领下,来到岩头村实地采访。岩头村与灵溪镇镇政府仅一江之隔。整个村并不大,横纵几条路开车绕一圈也要不了10分钟。
在雁头路,记者很快找到了一排标号有1-12幢的排屋。
一份1994年9月22日,盖有灵溪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文件显示,批准房产路1-6幢(审批文件上写着的是房产路,村民解释,现在的雁头路就是原来的房产路)“建房9间”。
奇怪的是,记者从西到东数了一遍,发现此处却拔地而起12间6层民房,这些房子内部以商品房格局建造,12间民房一共建造了30套商品房,底下是12间店面房。
一位熟知此事的当地退休干部告诉记者,陈庆锥利用村民名额拿到建房指标后,自己私自加建了3间民房,多出来的这些商品房则成了他的。仅仅这一片排屋,陈庆锥一家就拥有12处房产,包括前述已被卖掉的7处。
根据多份卖房契约,记者发现,雁头路的房子在售卖过程中,陈庆锥均直接参与,充当卖房契约的代笔人或见证人。
一知情人士表示,仅从陈庆锥将审批文件的“建房9间”变成了实际建房12间的操作手法看,“移花接木”手段之高令人叹服。
村民们还反映,1992年岩头村39位村民获得39间建房指标。但是,20多年过去了,这些建房指标一直下落不明,导致很多村民成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村民追问:“每年,县里都会下来一些建房指标。这十几年来,岩头村的建房指标却从未公示过,这些指标到底哪里去了?”
“多房多户口”叩问户籍管理制度
3月25日上午8点多,法治周末记者来到苍南县政府了解情况。其间,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县纪委有关负责人正在开会,什么时候开好了,再接受采访。
等待近一个小时后,记者决定先去灵溪镇镇政府了解情况。一开始,镇宣传委员章春媚表示,镇纪委书记林元涨在忙,让记者耐心等候。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她又表示“再等5分钟”。再过去半个多小时,记者被告知林元涨要下午2时30分接受记者采访。
在记者离开灵溪镇镇政府后,有村民打来电话:“县纪委的领导、镇纪委的领导为了躲记者都躲到县政府一楼办公室了。”记者马上驱车前往,果然,在县政府大楼一楼的信访办公室见到了苍南县纪委的多位领导。
面对记者,县纪委副书记林光锋表示,村民举报一事纪委早就已经展开调查,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但是,据他了解,陈庆锥的其中一个户口“搞错”,现已经注销了。
随后,灵溪镇纪委书记林元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村民举报的内容,目前已经核实清楚19处房产情况属实,剩下的房产由于部分未作产权登记,还需要进一步清查。
那么,陈庆锥的户口真的已经注销了吗?
3月25日下午,灵溪镇中心派出所所长金春祥告知记者,目前陈庆锥的户口还没有注销。
据警方调查,陈庆锥的户口登记信息显示为常住人口。其中,1968年出生的那张,登记住址在灵溪镇灵浦路,这一户籍初步核实为假。
调查发现,陈庆锥1968年出生的身份证是2000年办出的。但是,这一户籍信息,警方这边的原始资料显示为1992年3月15日录入的。
金春祥解释,以前岩头村在行政区划上归大观乡(现已改为城南社区)管辖,“户籍登记也是由乡里统筹”。在电脑并没有大幅普及的情况下,很多户籍登记信息都是手写的。至于大观乡政府当年是如何办理出陈庆锥的户籍的,这一情况,金春祥表示需要灵溪镇政府的配合,警方会继续调查。
陈庆锥拥有双户籍期间,又是如何避开人口普查的呢?
金春祥透露,人口普查在程序上一般是由村一级工作人员报上来,有的地方就是村干部直接操作,所以期间并没有查出。另外,民警在办理身份证时,确认户籍登记的照片和本人一致,就会顺利办理出居民身份证了。
记者发现,陈庆锥的两张身份证照片在年龄层面几乎没有差别,似是同一时期办出的。
苍南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一个人有两个身份证在户籍管理上是绝对不允许的。在户籍的核查上,公安机关有一套监管程序。“省一级公安机关专门设有机构,每天对户籍数据库进行筛查,一旦发现可疑,马上会通知到派出所。一旦查实存在多户口的现象,会马上进行处理。”
采访期间,苍南县政府有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户籍信息登记“办重复是有可能的”。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80年代,国内部分省、市、县政府以“集资办农业”、“振兴经济”等为名,公开叫卖城镇户口。事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对这一错误做法予以制止和纠正。1992年、1994年,公安部等部门也曾发出通知,重申禁止买卖城镇户口。
目前,在居民身份证管理上,我国已出台了居民身份证法,刑法中也有“伪造、变造身份证罪”。
一位专门研究户籍制度的专家指出,从“房姐”事件到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有3个身份证,再到陕西一官员儿子有3个户口等新闻的轮流曝光,反映出违规办证的情况比较普遍,也说明公安系统内部的监督还不够,户籍制度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多户口的背后,或是为官员转移财产,或是为非法经营,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不少专家建议,应将居民身份证法从技术层面上落实到位,严格按要求录入指纹信息,在身份证上植入包含DNA信息、信用信息、房产信息的芯片,通过技术上的比对,严格杜绝其中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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