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2年开始在各地方开始陆续施行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基础,中纪委正在拟定对包括“财产信息”在内的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全国抽查的工作方案。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经着手进行抽查试点工作,抽查的覆盖比例约为15%~20%。
尽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已经实施十余年,且其涵盖范围不断扩大,相关规定也不断细化,但由于缺少审核环节,瞒报、漏报、转移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央纪检部门希望通过抽查的方式,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准确定和全面性进行摸底。
截至该报发稿时止,全国抽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多位常年从事反腐法治制度建议和咨询的权威专家表示,对领导干部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是一大进步,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健全相关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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