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京)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将首次以聘任制的形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担任市科委、市交通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家政府部门的高级主管职位,年薪不低于20万元。双方将签订书面合同,首批聘期为2至3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可被解聘。本月4日开始报名。
一直以来,公务员实行的是委任制,“进口”几乎只有通过每年的公务员考试。所谓聘任制公务员,就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作为公务员选任方式的一种创新,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此次6个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包括:市科委的国际技术转移高级主管和中意技术转移高级主管各1名;市交通委的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和城市交通决策支持高级主管各1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生物医药产业高级主管和新区临空经济区建设高级主管各1名。
各职位的聘任要求着实不低。有的要求多年工作经历,有的要求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博士学位,有的要求良好的外语交流沟通能力,还有的要求熟悉我国和国外的科技、政策法规等发展动态。
此次提出的聘任岗位,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领域,力争在首都重点领域的管理和发展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并实现突破。
亮点关注
考核和淘汰:
考核不合格的将解聘据介绍,机关与拟聘人员将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批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聘任人员将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聘任制公务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之一的,机关均可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如存在试用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等情形之一的,机关也应解除合同。
工资待遇:
将参加各项社保聘任制公务员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聘任制公务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报名与考试:
人选少的职位可直选据了解,此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对符合聘任职位条件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报名时间从6月4日至6月24日,具体事宜可登录北京组工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及相关招聘单位官网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技术转移高级主管1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意技术转移高级主管1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1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城市交通决策支持高级主管1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高级主管1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临空经济区建设高级主管1名。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等可通过北京组工网(https://www.bjdj.gov.cn)、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bjld.gov.cn)、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bjpta.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一般年龄不超过45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3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公示和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9:00至6月24日18:0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各1份;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4)《2013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1份,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者应于6月24日下午18:00前,将上述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职位招聘单位,谢绝来访。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咨询电话:(010)6618496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人事教育处
邮 编:100195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咨询电话:(010)5707921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人事处
邮 编:100073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咨询电话:(010)67889122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609室
邮 编:10017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为3:1。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确定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所应聘岗位要求的能力。综合评价主要是根据应试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进行评价。一般按照笔试、面试、综合评价3:4:3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和审批
对拟聘任人员在北京组工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以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
四、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对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二)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三)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
(010)63088795,(010)63161051。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