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公务员聘任制 职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原标题 [北京首试公务员聘任制]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昨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公告称,北京将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
6个职位为市科委、交通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家政府部门的高级主管,年薪不低于20万元。双方将签合同、上社保,首批聘期为2年至3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可被解聘。
6职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按照通告,6个招聘职位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医药等领域,也是北京重点发展的领域。
具体岗位包括:市科委的国际技术转移高级主管和中意技术转移高级主管各1名;市交通委的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和城市交通决策支持高级主管各1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生物医药产业高级主管和新区临空经济区建设高级主管各1名。
据了解,长期以来公务员实行的是“委任制”,“进口”几乎只有通过每年的公务员考试。而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选任方式的一种创新。
应聘者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
此次招聘条件规定了年龄“门槛”,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外,各职位还提出了不同聘任要求,有的要求多年工作经历,有的要求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学位,有的要求良好的外语交流沟通能力,还有的要求熟悉中国和国外的科技、政策法规等发展动态。
聘任制公务员将实行协议工资。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聘任制公务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据了解,这6个职位的年薪将不低于20万元。
据了解,公务员聘任制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2011年《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公务员聘任制首先从广东试点,今年起江苏、广西、福建等多地已密集试行。
追访
考核不合格将解聘
据介绍,机关与拟聘人员将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批聘任合同期限为2年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聘任人员将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此外,按照规定,如果聘任制公务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之一的,机关均可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如存在试用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等情形之一的,机关也应解除合同。
专家观点
专业性强岗位适用聘任制
“北京尝试公务员聘任制,具有示范作用和积极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聘任制公务员的比重是在不断扩大的。其积极意义在于打破了传统公务员终身制“铁饭碗”,建立了流动机制,相当于借鉴了市场化管理模式。
而且,随着社会发展,对政府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在某些专业领域,一般公务员不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很难胜任。但他认为,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聘任制”,主要是两类岗位比较适用,一是专业性强的岗位、二是执行类非决策性岗位。
他解释,聘任制公务员的流动性强,能够体现岗与人的双向选择,有助于保持公务员的整体素养。但是,如何平衡“临时性”公务员的积极性,使之能与一般公务员融合,并且制定合理的绩效管理方案,还应进一步探索。
他建议,北京可以从小范围试点,随着聘任制范围扩大,数量逐步增多,制度也会不断健全。政府可制定公务员聘任制的细则,对聘任、管理、考核等规范进行明确。新京报记者 温薷
提示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对符合聘任职位条件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报名时间从今日起持续至6月24日,具体事宜可登录北京组工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及相关招聘单位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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