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 |
申请二胎要公布“完全”婚史?
柳州一社区“申请二胎生育公示”引发网络热议
近日,一则《彪悍的婚史需要张榜公布?》消息在微博热传。该微博反映柳州市桂景湾社区张榜公告,详细说明社区居民陈姓男子的五段婚姻、生育情况等。微博一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大家还就保护公民隐私权展开热议。
据了解,该微博最早由网友“大以巴狼and灰太狼”在4月12日发出。6月11日,该微博经过网友“秋池悠悠”转发后,迅速成为柳州热门微博,网友纷纷对其“彪悍”婚史展开热烈讨论。记者在该公告看到,陈先生在1989年6月初婚,接下来的24年时间里先后与3个女子有过婚姻关系,其中和一名女子离婚后又复婚又离婚,共5段婚姻。
对于陈先生结婚、离婚、复婚如此反复波折,让不少网友啧啧称奇,并探讨婚姻生活。
网友“唐衣炮弹炸不死你甜死你”:我只能说,这个人在追寻真爱的路上愈挫愈勇!
网友“螺师傅柳州螺蛳粉”: 追求婚姻,从不放弃。
网友“男人女人”:结婚是一件神圣和严肃的事情,不应该当成儿戏。
网友“吴华PrincessWu”:怎么把结婚、离婚、复婚弄得跟玩儿似的?!果然“彪悍”……
此外,不少网友也对社区如此公布个人隐私提出质疑。
网友“35-好友”:如果真要公示的话,婚史部分是否可以一笔带过?在鄙视社区侵犯个人隐私的同时,网络的传播似乎又扩大了隐私传播的范围。
网友“韦爵士”:草民屁民也该有隐私权的啊,反对这样的公示。
据记者多方了解,网友在微博所贴的公告属实。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桂景湾社区负责人韦女士,韦表示对此情况不太了解,需要调查清楚后才能回复。但截至昨晚9时,记者数次拨打韦的电话,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所辖村民委员会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二孩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发放二孩生育证,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翔认为,社区张榜公示二胎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是合法的。但是,此案涉及申请人的详细婚史,为保护个人隐私,社区不应详细列举申请人的结婚、离婚、复婚情况,只应公示其婚姻、生育大致情况,有无违规行为即可。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