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房爷”事件再起波澜。陆丰市纪委5月14日晚宣布对赵海滨党政纪处分,并解除对赵海滨的“双规”措施之后,前天,赵海滨高调接受广东一家媒体采访,称自己冤枉,并称自己名下并无一套房产,同时对关于他的多项指控,均予以否认。昨天上午,陆丰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纪委对赵海滨案件的调查情况。通报称,赵海滨存在多项违纪,并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已移交汕尾市公安局立案处理。在纪委通报的内容中,有多项内容与赵海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不符合。
关键词@“彻底查清”纪委调查结束,案件移交公安
赵海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记得,纪委向我宣布双规的那天,我说了一句话:“我是冤枉的。”我是在签双规决定书的时候说的,我服从组织,同意签字。但我对他们说我是冤枉的,就是这么简单。
对于解除双规的情形,他这样称:5月14日晚上8点左右,当时我在汕尾海丰检察院的双规点,正在看电视。陆丰市纪委书记林家和进来向我宣布的。他说,双规结束,你的问题彻底查清。
陆丰市纪委副书记钟文管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称:陆丰纪委对其解除双规措施时宣布三项内容,但绝无“彻底查清”字眼。据介绍,当时去宣布解除双规的还有多名陆丰纪委工作人员。钟文管称,陆丰纪委书记林家和在宣布解除赵海滨的双规时说了三句话:第一,对赵海滨的问题,纪委调查结束。第二,宣布(“双开”)处分决定。第三,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交给汕尾市公安局侦查。请他配合汕尾市公安局调查、传唤。
“我们2月5日对赵海滨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免去其现任职务,3月26日对赵海滨实施‘两规’措施,3月27日,经报陆丰市委批准,对赵海滨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4月10日陆丰市纪委将赵海滨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交汕尾市公安局侦查。5月3日,汕尾市公安局对其涉嫌经济违法的情况立案侦查,5月14日晚宣布对赵海滨党政纪处分,解除对赵海滨的‘两规’措施。”
“因为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赵海滨就是一个普通群众了,所以他的相关问题我们就移交到了公安机关查处。”钟文管说:“没有向他宣布没事了,宣布的是陆丰纪委对其调查已经结束。怎么能说没事呢?已经对他处分了,开除了党籍和公职了嘛”。
关键词@“身份证”“赵勇”经商,违反党员干部从政准则
“房爷”赵海滨两张身份证的问题是最初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
根据赵海滨接受媒体采访的描述,办证是经过领导同意的。当时是他想去特区做生意,陆丰公安局和珠海公安局有一个公司,叫珠丰公司。具体是这个公司办理的。对于这个身份证的问题,赵海滨一直觉得委屈,他说,在陆丰规定,有两个身份证的人,就强制去注销一个而已,没有其他处理的。“就因为两个身份证,你能把我开除吗?其他人连个行政处理都不用啊。”
陆丰市纪委副书记钟文管在新闻通报会上称,赵海滨的身份证的问题正是纪委已经查实的众多问题之一。他介绍说,赵海滨在1991年就在陆丰办理了假身份证(赵勇),获得了当时陆丰市公安局政委批准,但档案里没有注明办理的原因。(记者问:当时可以办理另外一张身份证吗?)据我们后来了解是不可以的,如果因为公安人员特殊需要办理另外一张,最多只是一个月的时间。
据介绍,赵海滨除了“赵勇”这张身份证之外,还有1959年、1961年两个年龄段的身份证,名字一样都是赵海滨,但身份证号码不一样。钟文管说,“目前保留的是1961年的身份证,他说1959年身份证是搞错了,已经注销。”
那么,就身份证的问题,赵海滨是否真如他说的那般委屈呢?
钟文管副书记说,根据纪委的调查,赵海滨下海经商是使用“赵勇”的身份进行,1997年,国家有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自律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不得下海经商。根据纪委调查,赵海滨1996年成立(惠州金宝)公司,他(赵海滨)的经营一直到2008年在他任公安局领导(记者注: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时候还在继续。他一直到2012年10月才注销名为“赵勇”的身份,(此前)他一直在担任法人代表,一直在打理公司的事情。这就涉及到了违规。
陆丰市纪委对赵海滨使用两个身份证和从事经商活动这样定性:持用两个身份证号,违反户籍管理有关规定。以“赵勇”身份经商办企业,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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