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GDP排在全国前列的广州市,因其债务余额和计划还本付息额均逼近风险警戒线而再度争夺人们的眼球。
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在《关于2013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措和偿还计划(草案)的报告 》(下称《债务举偿报告》)中披露:预计到2013年末,广州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将扩至1340.48亿元,较上年末的1143.10亿元增长17.3%。
袁锦霞称,今年广州市非经营性项目新增债务为382.75亿元。这些钱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支付上一轮治水任务的项目后续款项、土地、储备开发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
如何还债?
上述《债务举偿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按照审计署2010年度政府性债务审计的分类口径,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738.3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143.10亿元。
早在2011年6月,广州市便确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警戒线,其颁布的《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定,财政债务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综合财力)须控制在100%以下,政府偿债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当年还本付息额/综合财力)须控制在20%以下。
这与国际公认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相吻合。
按照上述标准,广州现有债务规模已逼近警戒线。债务如何偿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袁锦霞表示,按照目前利率水平及贷款合同规定,今年须归还本息260.90亿元,资金来源有三种渠道:财政资金182.47亿元,企业自筹1.92亿元、借新还旧76.51亿元。
“执行上述债务举借和归还计划后,预计2013年末债务率和偿还率分别为99.52%和19.37%。”袁锦霞说。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从举借债务的主体看,地方投融资平台几乎背负了新增债务计划的大部分。
林江认为,由于政府举债的很多项目很难快速产生效益,财政替其还债并不新鲜,地方债会越来越大,除了政府注资、开发土地权限这些渠道,到最后还可能提高产品价格,比如提高水费,民众成为最后的买单者。
广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黎旭东则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样的还债方式是否合理,要视具体的负债结构而定,要结合谁借债及其经营状况来看。
黎旭东说,要让借债方露出家底,而不是仅仅暴露还款计划,要说明这些债是如何负的、做了些什么事情、执行效果怎么样以及过程中的管理如何。
债务风险控制缺乏
尽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不少委员认为,2013年该市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借、偿还计划(草案)不够明细,债务规模较大,已接近风险警戒线,对财政形成较大偿债压力,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但广州市财政局作出《债务举偿报告》的第二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还是通过了该项报告。
不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该市政府要加强政府性债务举借、偿还的中长期规划,所借债务应用于重点和急需解决的公益性项目。要严格控制和压减债务规模,提高偿债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并且加强债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此外,该市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广州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草案)及报告,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前,连同新增债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绩效目标以及上年债务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执行情况,一并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袁锦霞表示,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政府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其细则,运用财政债务率、财政偿还率的监测指标设立警戒线,以监控债务规模;明确使用债务资金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资金的使用负责;规定对这些项目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招投标及绩效评审。
此外,为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广州市将推进城投集团、水投集团和地铁总公司从“融资平台公司”整改为“一般类公司”。
黎旭东向本报记者分析称,财政部门只是执行部门,管理地方债务必须要有立法性的规范出来。然而,在法律制度方面,不只是广州,全国都是空白的。
黎旭东表示,负债对于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它是将未来的钱提前使用,再从其产生的收入里偿还,这是加快社会发展的一种途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和管理。
在黎旭东看来,目前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地方债务规模、还款能力与管理状况都不得而知。他认为,核心在于建立一套管理制度,“现在没有制度,随意借钱。”
是制度安排还是人为安排?或许这是地方举债需要理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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