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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昨天,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根据盗窃案件新司法解释,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确定了全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
普通盗窃入罪门槛提高
从公布的标准来看,江苏的盗窃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采取了“两高”司法解释规定额度的中间值。和以前相比,普通盗窃入罪门槛有所提高。比如,以前“数额较大”额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内,最新标准则是2000元以上5万元以内。盗窃“数额巨大”,则从1万元以上6万元以内,提高到了5万元以上40万元以内。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则从6万元以上提高到了40万元以上。
提高入罪门槛,是不是减轻了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会不会纵容盗窃犯罪?对此,省高院刑二庭负责人介绍,全省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是在司法解释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充分考虑了江苏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并与其他相关财产犯罪执行数额标准相协调后确定的。
据了解,之前的那套标准,已经执行了13年。13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盗窃入罪门槛适当提高是合适的。
盗窃救命钱将被严惩
从“表面来看,提高盗窃入罪门槛,减轻了对盗窃的打击力度,但实际上,配合其他的打击措施,综合来看,对老百姓危害较大的盗窃案件,打击力度加大了。”这位负责人表示,江苏这次公布入罪金额的同时,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将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八种情形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标准确定为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
“简单地说,涉及到盗窃救命钱、救急钱以及有盗窃前科且受刑事处罚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了。”这位负责人称,因为这类案件带来的危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在医院盗窃病人看病的钱或手机,很可能会延误病人救治,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从昨天开始,全省的盗窃案件入罪数额新标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下发全省执行。
观点
律师:
打击力度依然很大
南京一名长期从事治安工作的民警称,这个标准执行后,对一线民警办理盗窃案件影响较大。“过去盗窃一部稍微高档一点的手机,就可能构成犯罪,而根据新标准,很多盗窃旧手机的就不构成犯罪了,只能治安处罚。”这位民警坦言,这样一来,基层民警办案压力会增大。
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律师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当提高盗窃入罪的金额标准,非常必要。十几年前的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法治的需要。江苏综合经济水平排在全国前列,而指定的新标准采取中间值,这说明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然很大。
同时,门槛的提高,也充分说明打击犯罪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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