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原主任梁振科终审宣判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凌娜)因受贿13万余元且行贿上司53万余元,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原主任梁振科被终审裁定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余元。他也是广州市民政系统窝案中落马的官员之一,此前, 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因受贿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梁振科于1999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广州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广州市殡葬服务公司副经理、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广州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务。在此期间,被告人梁振科利用主管殡葬业务的职务便利,在采购殡葬用品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何汉洪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70000元、许仲全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68600元,合共人民币138600元。
行贿人何汉洪是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六福木器厂厂长。他证实,1999年至2005年每年中秋节前,他都会送给对方2封800元的利市以及4至6盒月饼。七年间共计人民币11200元。而春节则送2封800元的利市以及人民币1000元左右的过年礼品。七年间共计人民币11200元。除此以外还会利用各种饭局、拜年等机会给梁振科送钱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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