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9月29日电 题: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 官方释疑解惑
中新社记者 李佳佳 郑莹莹
之前围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种种坊间说法,终于在29日正式挂牌当天“拨云见日”。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情况说明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中国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以及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尹宗华分别就“制度探索3年为限”、“15%税率优惠”,“香港地位遭受冲击”等外界关心的话题,一一作出解答。
三年后暂停?
今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调整期正是3年。那么3年之后呢?敏感的外媒不禁担忧,若3年后上海自贸试验区停止运作,是否会给试验区内的外资企业带去投资风险?
其实,上述的“三年说”颇有点杞人忧天的意味,戴海波当天的一席话恰好给质疑者吃了一剂“定心丸”。他说,上海自贸试验区是一个不断循序渐进、扩大开放、推进改革的过程,三年为限说的是制度的探索。以三年的努力探索,来验证新的规则体系是否有效。若有效,下一步将推动有关制度法律的修改。
“我们有信心把试验中积累的经验提供给国家参考,可能3年后会有更进一步的改革目标,它是一个不断深化和提高的过程。”
按15%征税?
此前市场传言,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按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只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15%的税率能实现吗?
当天下午,王伟显然对这一发问有备而来,他澄清道:“从目前来看,在上海自贸区实行15%企业所得税暂不成熟。”
王伟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积累的各种经验需要可复制、可推广,而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在试验区之外不具备可复制与可推广的可能性,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也提出,要按照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原则,在不导致利润转移的前提下,还要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综上所述,“(条件)暂不成熟”。
冲击香港?
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的创新,让外资金融机构跃跃欲试。而正式挂牌的当日,首批获颁证照的进驻金融机构中,就已出现了花旗与星展这2家外资金融机构的身影,未来该趋势还将继续。
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热情,让一直以来总被拿来与上海做比较的香港难免担忧地位不保。
尹宗华对此的看法甚为乐观,他坦言在成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做法,“这其中也有香港的做法”。
他说,试验区是中国在经贸新趋势下,实现更为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对香港不会有不利影响。“香港有自己的优势,可以在自贸区内发挥作用,另外,内地与香港也有很多更紧密关系的安排,在上海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促进香港的稳定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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