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为使自己所在公司申报的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获批,原山东泓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田智慧4次行贿负责该项目的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及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卜凡金,金额共计9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田智慧已被西城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曾经工作的公司被判处罚金15万元。
现年58岁的田智慧是山东省人,2010年10月开始担任山东泓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后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法院一审查明,田智慧在担任山东泓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期间,为了使公司申报的2011年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获得批准,于2011年6月至同年11月间,先后4次送给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卜凡金及负责该项工作的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均另案处理)好处费共计90万元。2012年10月9日,田智慧接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当日被取保候审,此后该公司股权变更,他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或担任该公司职务。
开庭时,田智慧对指控没有异议。他称,分四次给卜凡金共计90万元,都是他自己的钱。2011年10月25日,300万的专项资金拨到公司账户上。
“卜凡金曾说给他的钱大部分都是给财政部帮助公司审批专项资金的人”,田智慧称,他之所以出90万是希望通过卜凡金的帮忙为公司争取到专项资金,用自己的钱是因为公司管理比较严格,由公司直接出钱不方便,而且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他手里,公司将来会通过分红或其他方式将钱返还,他个人没有获得相关奖励和利益,公司最终也没有把90万元补给他。
陈柱兵在证言中称,2010年9月,财政部和工信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物联网专项资金的政策,其间他认识了专家卜凡金。后二人商定由卜凡金去联系企业向国家申报专项资金,他让这些企业顺利获得审批并在资金分配数额上给予一定照顾,然后向企业要专项资金实际拨付数额的20%作为好处费二人平分。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山东泓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智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田智慧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悔罪,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据此判决被告单位山东泓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罚金15万元;判处田智慧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目前,陈柱兵受贿案还在市一中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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