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省卫计委主任陈元胜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南都记者 马强 摄](https://photocdn.sohu.com/20140116/Img393596894.jpg)
省政协委员、省卫计委主任陈元胜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南都记者 马强 摄
一旦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要“专款专用”,如社会抚养费征收后用于失独家庭、困难家庭等,“那就应该详细公开支出”。
—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
南都讯 记者阳广霞 “那肯定要公开!”昨日,省政协委员、省卫计委主任陈元胜在听到记者关于社会抚养费是否应该公开的提问时,立即大声回应。他认为,这笔费用收了多少,用在哪,都要进一步透明。
“不过,这笔费用并到地方财政后已统筹计划。”他认为,要单列也要看是否可行。陈元胜说,目前国家并没有规定社会抚养费要“专款专用”,一旦有这一规定,如社会抚养费征收后用于失独家庭、困难家庭等,“那就应该详细公开支出”。
此前有报道称,这笔费用部分返还给了计生部门。“(基层计生部门)自己不可能拿钱,也拿不到。如果各个行政部门拿了自己用,不就乱套了?”
省政协委员、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许四虎虽不分管计生工作,但当记者问及他对这笔费用的公开怎么看时,他表示,“应该公开,这又不是什么保密的事情,收多少,怎么使用,应该有明细,最好有个交代。”同时他认为,单独审计这笔费用也有必要。社会抚养费是否应当“专款专用”?许四虎表示,“是不是用于某个项目最合适,这个要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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