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清市某镇计生办会计魏云奇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社会抚养费近百万元用于放贷。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魏云奇有期徒刑六年,涉案款项全部退还镇计生办,所获利息3万余元上缴国库。
1997年,部队退役后的魏云奇被安排到临清市某乡镇政府计生办当会计,这一当就是16年。
乡镇计生办的会计平时负责发放镇里各个村的独生子女费,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魏云奇认真管理账目,十几年来没出现过任何差错。然而,自从2011年7月镇里开始让魏云奇保管社会抚养费,一切发生了变化。
据魏云奇交代:社会抚养费上交的正常程序是交到镇财政所,财政所给超生户出具单据。但有的超生户一次不能按标准全部上交,而是先交一部分,镇计生办就要求其先将这部分钱交到计生办,由计生办暂时保管,等按标准将剩余的部分交齐了,再由计生办一次性交到镇财政所,这样就出现了计生办的账外资金。这些交到计生办的社会抚养费,他都是记在账目上,暂时不给超生户们开任何手续。从2011年7月开始保管这些社会抚养费起,他就在银行开了两个私人账户,存放这些钱。
检察机关侦查发现,魏云奇的两个账户上的余额与实际应有数额相差了近百万。后来,办案人员在魏云奇家里搜出了一打借条,借条有25张,款项一共是94.6万元,与此前的出入正好吻合。原来,魏云奇擅自挪用了这些社会抚养费,用于向他人放贷。借条上的内容显示,借款方会按约定给魏云奇支付利息。
“我真是个法盲,如果早知道这是犯罪,打死我也不会碰这些钱的。”被抓获的魏云奇对自己的行为懊恼万分。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徐辉栀 金坤 刘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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