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个体经营者马某和曾任江西省崇仁县驻京办事处主任的李某,被控以能为60多名北京人办理在京养老保险关系为名,诈骗500余万元。昨天,两人在市二中院受审,均否认诈骗。
现年30岁的女子马某是北京世纪大朝会议服务部个体经营者。54岁的李某是江西人。据检方指控,马某伙同李某于2008年至2009年间,虚假承诺能办在京养老保险关系,共计骗取60余人500余万元。
马某此前供述,她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吸引“客源”。找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人都是北京人,部分是农转非或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找她办理补填手续后,想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退休金。其间,李某与她联系,说可以由他通过崇仁县社保局工作人员周某办理,再转到北京,但要收好处费。办理20余人后,她曾伪造虚假的崇仁县养老社会保险转移单等材料,虚假补填养老保险记录。
但在法庭上,马某否认行骗,称她收了当事人补缴社保的钱共计300余万元,都给了崇仁县社保局。李某则说自己只是一个中介,合不合法是社保局审核,他也没收钱。
周某证言显示,李某确实让他帮别人在江西上社会保险。每次都是李某、马某先把钱打到局里的社保账户,他再办手续。社保转出由微机系统自动生成。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规定,城镇户口人员在外地就业,在外地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在回京就业后可将养老保险转回北京,在北京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在京退休的手续,在京领取退休金。
通州区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称,马某伪造60多人在其单位工作的证明,把相应的手续、人员名单交给李某去江西崇仁县补缴社会保险,然后从崇仁县开具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到海淀区社保局,后又开具假的海淀区社保局的缴费证明到通州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据悉,案发后,部分已经办成的人最终被停发了保险,档案也被删除。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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