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 :“腐败史即改革史。”
当然,公允地说,美国在预防腐败方面做得不赖。各级权力在多个维度被切割、被监督,又通过周而复始的选举不断洗牌,即便是“合法投资”某个政客也要冒其落选的风险。而且,为了查处贪腐案,政府往往会不惜血本。在新泽西州腐败窝案中,3名市长总共受贿4.5万美元,而FBI居然卧底10年,花费了2000万美元。
美国专栏作家沃尔特·李普曼有句名言:“腐败史即改革史。”从腐败行为被揭露、贪官被判刑,到新法的制定、新政的实施,每一阶段都体现出一种改革、一种进步,从而使法律更趋严密,政策更加成熟,贪腐也更加困难,贪官也更加如过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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