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林平)今天上午,《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报告(2013)》在京发布。报告梳理了过去一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和问题。报告指出,2013年,北京市法院审结行政案10264件,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败诉的原因主要由于违反程序所致。”
报告认为,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13年北京市法院审结行政案10264件,同比上升9.3%,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
“行政诉讼案件大部分与拆迁和征地有关,败诉的原因主要由于违反程序所致。”报告分析指出,按照规定,一个拆迁补偿争议正常需要6至9个月时间,政府在拆迁、征地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法定诉讼程序的时间问题。
与此同时,过去一年间,北京市政府积极出庭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被诉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在法院的建议下主动完善行政行为,也使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
据悉,2013年7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出庭人员中至少有1人是应诉承办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此后,平谷、西城率先出台《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对辖区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具体规定,并提出硬性指标要求。
“2013年3月,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出庭应诉。通州区政府还要求被诉行政单位的应诉负责人件件都要出庭应诉,全年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比例不低于20%。”报告执笔人、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研究员金国坤认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体现了政府对行政审判案件的重视,也是政府行政自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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