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门迎诉,这个全国唯一没有设置行政审判庭的法院,因此成为我国探索建立法院司法新模式的一块试验田,业界称其改革力度超前。
由最高法确定的横琴新区法院的这次改革,核心在去司法行政化,改变现有的法官判案要由院、庭领导把关和审批的行政色彩,去掉长久以来存在的案件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问题。横琴新区法院不再设立民庭、刑庭、行政庭等行政性质的审判庭,因此也就没了庭长、副庭长,也就没了庭领导审批案件的干预;除法律规定的审判人员的回避、司法拘留等程序问题必须由院长审批外,其他涉及案件的实体问题,院长依然不能过问。
取而代之的,是8名法律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副处级专案法官,他们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20多万元的高额年薪和廉政保证金制度,将免去法官物质上的后顾之忧;终身追责和庭审录像、裁判文书公开等机制的实施,也将对法官进行有效的监督。
成都商报记者日前前往珠海深入采访横琴新区法院的这次改革。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广东珠海摄影报道
核心
提示
不再“把关”
在横琴新区法院去行政化改革中,专案法官成了案件办理中的主角。对于案件办理中的各类问题,完全由专案法官依据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拿主义,背后不再有院长、庭长的审批和“把关”。
法官特写
辞去副院长来当专案法官
“不用再处理琐碎的行政事务”
3月21日,谢伟东以横琴新区法院第一名专案法官的身份,受理了横琴新区法院的第一起案件,整个立案过程约半个小时。
立案后,案件从诉讼服务中心直接移送到办案法官谢伟东手中。谢伟东立即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来审,向当事人送达通知书、确定案件开庭时间等,都交给法官助理来做。立案第二天,被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后找到原告协商,双方和解。随后,原告申请撤诉,得到法院准予,此案就此审结。
3月31日,对专案法官谢伟东来说,又是一个忙碌的星期一。从受理第一起案件以来,他已经接收了7起案件。每起案件他需要第一时间审查,并将对案件的辅助性工作及时分配给他的2名助理(目前到位2人)。谢伟东介绍,与以前不同,现在每宗案子的流程更紧凑,他需要及时审查,以便让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自开始后面的工作。
在横琴新区法院去行政化审判权司法改革的大幕下,专案法官成了案件办理中的主角。对于7起案件办理中的各类问题,完全由谢伟东依据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拿主义,背后不再有院长、庭长的审批和“把关”。
1989年毕业于汕头大学法学本科的谢伟东,一直在司法系统工作。从业务骨干到法院副院长,就任横琴新区法院专案法官之前,他已在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担任了10年的副院长。与以往相比,他似乎更喜欢现在的工作,“不需要再去处理琐碎的行政事务,一门心思放在办案上。”谢伟东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横琴新区法院做法官,他的级别从正科级升为副处级,工资比当副院长时还要高一些。
不过,责任也更重了。“以前办案,有庭长、院长把关,责任和压力有领导分担,现在却完全是自己的了。”谢伟东称,他正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因涉及查封、冻结被告人的财产,自己是反复掂量了才签出了裁定书。“作出决定之前不但要找足法律依据,还要签字去调查核实了各种情况。”谢伟东表示。
改革方式
院长、副院长被“削权” 庭长直接没了
现年45岁、有着法学博士学位的副院长曹如波,除了担任法官继续审案外,更大程度上成了“新闻发言人”。
曹如波已有20多年的审判经历,在筹建横琴新区法院前,他是珠海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当下司法审判的最大问题无异于审判分离,审者不能判案,判案者往往不参与审理,导致这一现状的症结就在于法院的行政化问题。”曹如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横琴新区法院获得全国司法改革试点机会后,他第一时间参与到了筹建工作中。
法院院长蔡美鸿在出任横琴新区法院院长前,是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院长。同为院长,如今的蔡美鸿却没有以前那么多的权力,工作重心一样是审判业务。
副院长一职,也将是一个没有“实权”的行政职务。“副院长兼任专案法官,主业仍然是审案,但具体审什么案子、一年审多少件,将由法官会议决定,而不再是由院领导决定。”曹如波介绍,副院长绝对不能插手自己审理之外的案子,更没有审签案件的权利,与“副院长”行政身份相对应的工作内容都是为审判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以前叫分管,现在叫协调。”曹如波说,如今自己所从事的协调工作包括接待媒体采访、上下级法院衔接、专案法官任职条件的起草等工作。
“副院长绝对不得过问案子,而院长除了法院明确规定的需要院长审签的情况外,也不再过问其他法官审理的案件。”曹如波说,“比如谢伟东现在办理的案件,按照以往的流程,涉及查封、扣押以及诉讼保全的案件,都需要庭长、院长逐级审批签字,如今都由审案的法官依法自行处理。”
院领导被“削权”,而庭领导更是直接被取消。曹如波介绍,没有了审判庭,也就没有了庭长、副庭长,更没有了其他法院一直存在的庭领导把关、审批案件的情况。
设8名副处级专案法官 年薪超20万
按照这次改革的设计,横琴新区法院将设置8名专案法官,每名法官办理哪类案件,将根据法官的个人专长,由法官会议确定。
“除了《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还需要有10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曹如波表示,目前仅有1名专案法官到岗,但其他7名专案法官以及配套助理的选任条件已经正式出炉,将面向全国陆续招考。“专案法官的招考对象可以不是公务员,但一旦被录用,将为公务员编制,其级别为副处级,相当于基层法院院长的级别。”曹如波表示,“专案法官与本院院长副院长级别一样,且不隶属于法院内任何一个行政机构。”
在珠海,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通常为主任科员,其年收入在13万元~15万元之间,而横琴新区法院的专案法官,按照珠海市副处级待遇标准,其年收入可达23万元~25万元。“提高法官待遇,也是鼓励法官职业化的重要举措。”珠海中院宣传科副科长宋义明介绍,与之相对应的法官助理,也将高薪聘请,“要保证这个团队的专业化和相对稳定,年薪将不低于10万。”
按照横琴新区法院的机构设置,专案法官将真正成为法院的主角。法院将给8名专案法官分别配备3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即“1+3+1”模式,法官致力于审判业务,辅助人员则承担事务性工作,将法官从繁重的审判辅助业务中解放出来。
“每位法官年均办案250件以上,要保障审判质量,就只有配置更专业的法官助理团队。”曹如波介绍,专案法官将按照案件类型进行分类管理,由不同的助理负责不同类型的案件。
法官助理胡冬梅是专案法官谢伟东的第一助手,她主要负责包括婚姻、劳动争议等普通民事纠纷案件,而其他商事案件则由第二助理负责。“接收案子后,随时根据法官的指示联系当事人、协助法官调取证据、代拟裁判文书初稿……”胡冬梅说,法官助理的工作非常忙碌,时常会加班。
“‘1+3+1’组合,实际上是一个审判团队,案件受理后,由法官会议决定将案件分配给哪个团队。”曹如波介绍,法官需要管理好自己的团队,并接受监督部门和当事人的监督。
改革背后
为何选择横琴新区法院试点?
横琴岛是珠海146个岛屿中最大的一个。与澳门隔海相望的地理优势,让横琴岛成为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2009年,随着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的落成投用,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新区法院的成立也被提上议事日程。
随着横琴新区管委会的正式挂牌成立,“法治先行”的要求为横琴新区法院的诞生提供契机。2012年年底,最高法下达了同意设立横琴新区法院的批复,横琴新区法院自此进入了创建和改革的快车道。
2013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珠海调研横琴新区法院的筹建,对横琴新区法院的改革给予了肯定和鼓励。2013年12月26日,横琴新区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怎么办?
没有了行政审判庭、没有了案件审批制度,连法院审判的最高组织———“审判委员会”也将被淡化。在这样的机制下,横琴新区法院“法官会议”应运而生,旨在为办案法官和合议庭提供审判建议,就连必须提交审委会决策的案件,也需要先经过法官会议,经法官会议讨论后再上审委会。
“法官会议实质上是法官自治组织,帮助法官决策审判中的事务工作,为法官的裁判提供参考意见。”副院长曹如波介绍,法官会议不定期举行,由全体法官参加。决策法官如何分配案件、如何组合合议庭等事务性工作,而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承办法官可直接决定提交法官会议讨论,由法官会议提供参考意见。“法官会议没有了以前庭务会议的行政色彩。”曹如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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