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婷婷温如军)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在发布会上通报称,2010-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猥亵儿童罪7963件8069人;起诉拐骗儿童罪681件892人;起诉嫖宿幼女罪150件255人;起诉引诱幼女卖淫罪68件121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6597件13831人;起诉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15件32人。
肖玮称,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表示,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的恶性极端案件时有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六大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
进入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虽仍以16至18周岁的为主,但受理的14至16周岁的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是文化程度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
仅以2013年为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90.24%,而且很多是没有完成初中教育的。
三是外来未成年人所占比重较高。
近五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非户籍地人员均占受理审查起诉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左右,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如上海、浙江、北京、广东等省市比例更高。
四是所犯罪名比较集中。
从近五年的数据来看,未成年人涉嫌最多的罪名分别是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这五种犯罪占全部受理案件人数的81%。
五是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
犯罪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的恶性极端案件时有发生。
六是共同犯罪居多兼具偶合性。
近五年,共同犯罪案件数基本保持在总数的一半左右。未成年人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容易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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