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6月5日电 (陈静 富心振)10岁小学生孙豪(化名)与同学王俊(化名)在课间打闹后,当日出现间歇性肚痛,后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孙豪父母认为儿子的死亡,王俊及其家长、学校和医院均有责任,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5日披露,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应担责30%,赔偿27.7万余元;王俊及其家长应担责10%赔偿10万余元;医院应担责50%,赔偿50.3万余元。
2013年6月19日上午,浦东一家小学内,第1节课后广播操结束,孙豪与王俊发生口角,继而拳脚相加,当时未有老师在场。当第2节课后,孙豪与王俊等同学又在教室楼道内玩游戏“骑刃王”,期间也未有老师在场。当日放学后,孙豪呈现间歇性肚痛,而其父母未予以重视。
6月22日,孙豪因肚痛加剧被送至附近医院就诊,经检查腹部有淤血。同日被要求转至一家市级医院治疗。25日,手术预后不良,孙豪又出现病危症状,虽经该医院全力抢救,但孙豪最终被宣告死亡。
经上海某医学会鉴定,孙豪的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损害,本例医疗过错对孙豪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对等责任。
2013年10月22日,孙豪父母以王俊及其父母作为直接侵权人、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医院在诊疗行为中有过错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孙豪与王俊两同学在广播操后产生纠纷,双方有扭打行为,致使孙豪身体发生损害,继而发生死亡后果,王俊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在两人发生纠纷时未有老师在场,未能及时平息,且从学生在课间经常玩“骑刃王”游戏来看,该游戏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学校未予以阻止和重视,显然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
事后,孙豪在一家市级医院就诊后死亡的情况,经上海某医学会鉴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损害,医方承担对等责任。该鉴定意见法院予以确认。此外,孙豪在校与同学产生纠纷,未能妥善处理,在自身身体发生变化后,未能及时向家长沟通,从而延误治疗时间,故孙豪对损害发生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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