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宝鸡讯(记者周金柱、张超)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5年多来,眉县城区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所属的一辆公车交通违法达151次。昨日,眉县市容园林局回应称,情况属实,对违法司机已辞退。
6月20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33辆多次违法的车辆,其中违法记录最多的车辆从2011年10月至今已达209次,而眉县城区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一辆公车,从2009年10月4日至今违法次数就达151次,主要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等,其中违法停车占90%。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共计16950元,且至今未交。
昨日,眉县市容园林局在“情况说明”中提到,眉县城区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为其下属单位,经查询,该执法车辆交通违法151次,情况属实,诚恳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已对违法司机予以辞退,对违法车辆立即封押;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宋宏军说,交警部门将《违法处理通知书》寄至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须接受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培训并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发还驾驶证,允许其继续驾车;考试不合格,停止其驾驶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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