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晓星 通讯员杨晓梅、张卫勇、奉鑫
昨日,广州中院公布2009年~2013年毒品犯罪案件白皮书,对毒品犯罪近五年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涉毒案件逾八成是贩毒
2009年至2013年广州两级法院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1384件12802人。广州毒品犯罪具有集消费、制造、集散、过境“四位一体”的特征,基本涵盖了刑法所规定的全部毒品犯罪罪名。但从总体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在整个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多达94.63%。其中贩卖毒品罪超过涉毒案件的八成。
超六成犯罪主体为外地户籍
从判处刑罚情况来看,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211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6.52%;从犯罪主体来看,非本地户籍人员830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64.85%,其中外国人455人,外来人员(外省籍人,不含外国人)7847人;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2970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3.20%。
犯罪主体呈低龄化无业化
直接掌握毒品源头或接近源头的犯罪分子在幕后组织、指挥毒品犯罪网络,专业化趋势日趋明显。直接从事毒品犯罪人员,因受利益驱使或沾染毒品无法戒除,已表现出低龄化和无业化的趋势。
精神管制药物成新对象
制造毒品原料相对较易取得,制造工艺相对简单,加之犯罪分子不断进行混合加工,以提高效用,成分复杂的各种新型毒品将不断出现。另外,近年滥用国家精神管制药品情况比较突出,催生以此类药品作为犯罪对象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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