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6月26日电 (记者 陈静)26日,上海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何鹤峰故意杀人案。本案系被告人范杰明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6·22特大杀人抢劫案)的关联案件。据知,何鹤峰是范杰明之子。
2013年6月22日傍晚,上海宝山一家私营化工厂员工—6旬男子范杰明在约6个小时内连续残杀6人,此案震惊全国,引发广泛关注。当日庭审持续一上午。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涉案人范杰明为报复被害人张云峰等,伙同被告人何鹤峰于2013年6月22日15时许,翻越围墙进入在上海宝山区月罗路581号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范杰明指使何鹤峰躲藏在五金仓库内,并诱使张云峰进入。范杰明用事先准备的硫酸喷射张云峰的头、面部,继而与何鹤峰先后使用铁管共同猛击张的头、面部,致被害人张云峰颅脑损伤而死亡。嗣后,被告人何鹤峰与范杰明共同清理现场血迹、遮盖张云峰的尸体,先后逃离现场。公诉方认为,被告人何鹤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庭审中,被告人何鹤峰对被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辩解其虽实施了犯罪,但只是按范杰明的要求去教训一伙人,并没有想要杀死张云峰。何鹤峰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何鹤峰的行为仅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方面表示,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作者:陈静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