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乔雪峰) 1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本年度第4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发布的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解读,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表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不得违反规定加价和议价,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高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手机软件召车服务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青睐,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促进手机软件召车服务的良性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交通运输部在今年研究制订了《通知》,并在5月份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发函和面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了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机召车软件企业、出租车企业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日前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按照“总体鼓励支持、依法规范管理、促进开放共享”的原则,努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提出了8条指导性意见。
目前有很多种召车模式,有手机软件召车、人工电话叫车,还有网络约车,不同方式受到了不同群体的欢迎和使用。手机召车软件因为效率比较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比较高,得到了很多社会群体,特别是对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比较熟悉的人的欢迎,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但是毕竟手机召车软件还有一些门槛,比如说需要智能手机,需要有网上支付账号等,同时需要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社会上有一些群体,特别是老人和小孩不会或者不喜欢使用手机软件召车。为了保障这部分群体能通过电召服务的方式乘坐出租汽车,《通知》里明确要求,要发挥人工电话召车的作用,为不使用手机软件召车的乘客提供基本电召服务,作为一种兜底的保障,来保障社会公众公平的享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权利。
《通知》指出,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管理,但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正当功能及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李志强表示,由于各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商在各个城市发展的程度不同、工作的部署不同,各个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这个接入时间是由各个城市跟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共同进行协商,自行合理确定的,交通运输部没有做出统一的时间点要求。
既然要实行统一的接入和管理,那么这样统一的管理会不会阻碍出租车市场充分的竞争呢?对此,李志强表示,这是对《通知》中有关规定的误解。作出这样的要求,主要目的是要实现电召服务信息的可追溯、服务过程可监管、乘客权益有效保障。
他强调,《通知》中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管理,实际上是要求将各类电召需求信息在运营服务商自主调度运营以后,再统一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流转,并不是要求手机召车软件统一合并到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来调度和运营。因此这个要求,既不会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自主调度,也不会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更不会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正常功能。
李志强指出,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包括手机软件服务商、有关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比如说对于统一终端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在跟专家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对这些建议进行了认真的采纳,对原有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在明确规定,对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在实行手机召车服务的时候,允许保留手机终端,不再要求统一车载终端。
“在整个《通知》制订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及有关专家的反映和呼声,也跟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进行了充分沟通,他们都支持并且赞同我们这个规定,同时也跟我们出租车运营企业也进行了沟通,在这个问题上是行业内外达成了一致。”李志强说。
作者:乔雪峰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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