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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是中国转型重要而敏感的一环,牵动着千万国企员工的命运。图为中国有色金属集团的工人们在浇铸锡锭。 |
中国巨额国资的改革谁来主导,走向如何,万众瞩目。
2014年7月15日,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其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包括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以及在其他数家公司开展董事会和纪检工作试点。
在人们期待国资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的当下,这次发布会多少显得有些让人意外。
一是它由国资委单独召开,而非多部委联合召开;其次,国资委宣称此次试点在其管辖的几家央企中进行,外界并不清楚这次试点是否会左右国资改革的总体方向。
国资改革被视为新一届政府推动的经济改革领域最重要而敏感的一环。但现在,对于中国巨额国资究竟应该怎么改,出现了微妙的分歧。
财政部属意淡马锡模式
这一设想与现行体制安排的最大不同,是国资委淡出出资人代表职责,由若干新组建或改组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只做专业监管者。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资委其实一直处在相对沉默的状态之中。直到2014年2月,副主任黄淑和在《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正抓紧研究深化国企改革意见。
与此同时,财政部多有举动。
2013年11月14日至21日,财政部企业司司长率团考察了新加坡淡马锡、以色列财政部国有企业局。在随后的报告中,财政部企业司认为,两国的经验对我国深化国企改革有着重要启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快转变职能,由现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多重身份转变为专业监管者,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国有资本存量管理、动态调整规划、收益收缴和支出管理、财务管理及防范内部人控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履行公共管理职责”。
报告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将现有特大型中央企业集团近120家(其中国资委直接管理的113家)分为一般竞争类企业集团和公共保障、战略性、国家安全类企业集团。组建或改组成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
淡马锡模式在中国成名已久。淡马锡公司由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并负责监管,财政部主要通过推荐公务员任职,行使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以及审核财务报表等监管职责。淡马锡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新加坡政府不干预淡马锡在营运或商业上的各种决策。
在财政部之外,淡马锡模式也被很多官员学者看作三中全会所提“管资本”的典型样本。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和中央财办主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担纲撰写的“383改革方案”中也提出,国资改革要参照新加坡淡马锡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
国资委首任主任李荣融也曾对淡马锡模式颇为认可,2003年他上任之初就亲自率队赴新加坡考察,回国之后多次强调要向淡马锡学习,还曾在宝钢等7家央企试行外部董事制度以及决策权(董事会)和经营权(总经理)的分离。
在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今年3月发出的《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财政部也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由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投资运作,制定并实施财务规划与发展战略。投资运营公司主要从事资本投资运营,不直接干预实体企业的经营活动,“破除行政化管理等各种体制机制弊端”。
在财政部企业司的设想方案中,将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均属中管干部,由中组部管理,中央任免;国资预算政策、预算编制和预算信息的公开由财政部负责并报国务院和人大审批,战略性、安全性、公共保障类政策及发展战略由发改委和工信部制定并报国务院和人大审批。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公共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各投资运营公司的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等,国资委根据“一企一策”的要求对若干家国有投资运营公司进行监督。
这一设想方案与现行体制安排的最大不同,是国资委淡出出资人代表职责,由若干新组建或改组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只做专业监管者。
如果淡马锡模式成为国资改革的方向,无疑财政部将在改革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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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其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 |
新汇金与老国资委
“国资委不参与分红,汇金参与分红;国资委不派出董事,汇金派出董事。”“汇金是近股东,国资委是远股东”。
在中国,最接近淡马锡模式的是金融国资的“汇金模式”。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动用外汇储备注资金融企业,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权责。十年间汇金公司挽救了危机重重的中国国有银行业,使金融资产保持高速增长,至今掌控了金融资产的半壁江山。
曾任汇金公司董事长的现任财政部长楼继伟2013年对“汇金模式”的定义是,汇金公司探索形成的一种市场化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模式,即根据国家授权,遵循市场化方式,积极履行国家注资改制平台和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两大职责。重要特征之一是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履职行权方式,“只做股东,不做婆婆,没有任何行政审批色彩”。
“既做股东又做婆婆”,正是多年来外界对集出资人与监管者两种角色于一身的国资委最常见的批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有过很形象的比喻:你是出资人,又是监管人,自己监管自己?
曾有人将汇金公司称为“金融国资委”,但汇金公司与国资委的区别是,前者是一家公司,后者是正部级特设机构。汇金公司原总经理谢平曾对媒体解释过,汇金是家公司,不是“金融国资委”,“国资委不参与分红,汇金参与分红;国资委不派出董事,汇金派出董事。”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专门撰文比较过汇金模式和国资委模式,他认为汇金所扮演的股东角色离其控股国有企业非常近,是“近股东”,而国资委则是“远股东”。两者的主要区别有,汇金本身是投资公司,国资委则属于行政序列;汇金不以行政命令约束派出董事的投票,但国资委系统仍用行政化的“红头文件”来管理企业,其派出的董事或者监事服从的是行政纪律;汇金的治理结构相当清晰,中央和地方国资委两级所有制结构则很难实现各司其职。
钟伟的结论是,“近股东”模式严格优于“远股东”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中石油窝案爆发,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使人们再次审视现有国资监管体系。
据《财经》杂志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资委的领导层还没有想清楚怎么具体落实,到春节后只拿出一个“约六页纸”的纲领性文件。新一轮改革明确以国有资本管理为主,使国资委目前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现有的国资管理体制走到了尽头,“在以‘管资本’为改革目标的历史新阶段,国资委成了国资改革的天然障碍,不排除传统意义上的国资委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可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南方周末记者曾在多个场合听闻政府官员和学者谈论,国资改革将从“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委模式,切换到“管资本”的汇金模式。
“汇金模式为蓝本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会大行其道。”证监会上市公司一部副主任周健男就认为,与国资委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的文资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模式相比,汇金模式更加市场化,更符合长期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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