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老年人系列之一
记者田育臣实习生赫梦琪阅读提示|去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规定被大家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
一年多过去了,这部法律在生活中落实得如何?连日来,大河报记者走进多家社区和社会养老机构,进行了调查走访。
记者调查
上周日,郑州市老年公寓,两三百人“探亲”队伍的到来,让这里异常热闹。
儿子和孙子要来,让72岁的高冼秋老人有些激动,“我的围裙呢,我得赶紧给他们做饭,全家人一起吃个团圆饭”。护理人员郭金玲告诉记者,老人去年患上老年痴呆,病情时好时坏,“有时连家人也认不出来,但一提到儿子要来,就说‘给孩子们做饭"。
上午10时,老人的儿子李先生带着家里5口人走进老人房间,老人一脸茫然,直到孙子上前叫了声“奶奶”后,脸上才露出笑容。李先生告诉记者,平时自己和妻子工作忙,无暇照顾老人,只能将老人送到这里。“我把俺妈送进养老院已经很愧疚了,每周来看一次,再忙也不能打折扣。”李先生说,即使自己来不了,也会让老婆或儿子前来。
该公寓副主任段月告诉记者,该公寓一共入住276位老人,90%的子女均能每周来看老人一次。“以前,入住率低时,子女交了钱就不管了。现在,人们更注重老人的精神生活。”
“我们公寓一共有380位老人,只有13个子女不能定期看望。”郑州晚晴山庄老年公寓护理部主任顾乐乐称,近年来,将父母送进养老院而不管不问的情况越来越少。8月26日至昨日,记者先后走访8家养老公寓、6个社区,采访100余位老人,除8位老人外(其中5位老人子女在国外),其他老人均称子女会定期来看望自己。
子女大多能“常回家看看”
看望老人因“情”不因“法”
8月27日下午4时,56岁的金女士提了一捆香蕉,来到郑州舒心老年公寓,径直走进一楼最东侧房间,房间里住的是金女士卧床不起的母亲。金女士问候一下母亲,为母亲倒了一杯水,然后打来一盆热水,开始帮母亲擦洗身子。今年夏天以来,这成为她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一年365天,不管刮风下雨,她一天也不落下。”该公寓副院长马晓冰称,每天下午4时到6时,金女士总要来养老院陪母亲说说话,给老人洗洗涮涮。
经常来看望老人,是否因为是法律规定?对此,金女士很诧异:“不看望父母还违法?我一直都不知道。”她表示,自己照顾父母,并非因为法律,“子女照顾老人,为他们养老送终,
天经地义的事,跟法律有啥关系?”
82岁的王老太住在郑州恒爱养老院,2010年初因突患脑溢血导致偏瘫。王老太女儿张女士说,老人偏瘫后,三姐妹轮流照顾母亲。2012年8月,由于大家家里都有事,三姐妹商议后决定让母亲住进养老院。“俺妈虽住进了养老院,但我们三个每天排班去看她。”张女士说,自己家离养老院较近,怕母亲孤单,一没事她就会跑来和母亲聊天。
69岁的臧先生,儿子都在外地上班,他表示知道“常回家看看”入法。“我也不会因为孩子忙,不经常来看我,我就告孩子吧?”他称,子女都不容易,一年来看他两三次他就知足了。
入法虽可保障老人权利但要慎用
上海社科院城市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海旺,曾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的调研。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常回家看看”入法一年多,从实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这一条款的主要作用是一个价值导向,属倡导式条款。”他称,该法不像刑法等法律那样,具有严格的强制执行力。
“其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修订之前,老年人与子女的法定关系,已经在《婚姻法》中得以体现。”周海旺称,《婚姻法》主要强调老人的经济利益,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兼顾了老人的精神权利。“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讲究‘民不告,官不究’,因此,如果老人重亲情,不愿运用法律,这个条款则仅限于道德层面;一旦老人要求‘被看望、被关怀’的权利,这一法律条款对老人维权则至关重要。”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秘书长赵滢表示,一般情况下,老人若非走投无路,不会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这一权利。一旦采用法律维权,可能会激化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有人不愿回家看老人,法律逼着他回家,即使回家见了老人,但给老人脸色看,或吵骂一顿,反倒增加了老人的不幸福感。”
两个插曲
不给儿孙添乱我就住养老院
郭环玉老人今年已经92岁,但身体十分硬朗。2012年夏,她主动让子女将自己送进郑州晚晴山庄养老公寓。“我不愿回去和他们一起住,一个人在这儿挺好,也不让他们来看我。”
老人说,她现在四世同堂,大儿子已经72岁,小孙子也37岁了,重孙今年刚5岁。30多年前,老伴便去世了,她和儿子一直在周口老家生活。这几年,儿子年龄也大了,孙子把老人和儿子接到了郑州。孙子的家在5楼,老人上不去,于是孙子在该小区一楼租了套房,供老人和儿子住。后来,房东突然将房子收回,无奈,她只能让孙子把自己送到养老院。
“我孙子媳妇娘家妈也在这儿住,你说人家都住这儿,我咋好意思回去住?”郭环玉老人说,自己老了,住哪里都一样,她不想给子女添麻烦。“我在这挺好,逢年过节,我不让他们来,他们非得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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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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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他们来看我想儿子了我去看他们
黄美玉老人今年73岁,如今住在郑州市老年公寓。2000年,儿子因工作调动,离开郑州到上海工作。“当时,我把郑州的房子卖了,让儿子在上海买了房。”没过几年,儿子专门买了套房子,把她接到上海一起住,但老人住了不到半年就又回到郑州,在郑州市老年公寓一住就是8年。
“我不想去上海,在郑州生活了一辈子,朋友、同事都在这儿,到陌生城市一个人都不认识,不自在。”黄美玉说,她住在这儿,每天可以和老人们一起唱唱歌、跳跳舞,没事了还能找老姐妹们聊聊天。
黄美玉告诉记者,儿子工作太忙,很少回来看她,逢年过节她都会到上海同儿子团聚。“儿子每周会打个电话,我要是想他们了,自己会去上海找他们。”
让老人安享天伦之乐,
不要让他(她)形单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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