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鲁畅)因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帮助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有偿推荐、发布视频,有偿删帖,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1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吴俊于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多次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担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给付50100元,吴俊后被查获归案。案发后,吴俊的亲属帮助其退缴了5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俊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吴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退缴的52000元,其中50100元予以没收,其余发还吴俊。
同时,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因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有偿删帖并收取删帖费用7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赵玉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吴俊、赵玉科均表示不上诉。
作者: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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