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明2014年12月2 7日5时4 9分通过手机支付宝向西乡派出所辅警郑某佑转账的截屏图。 受访者供图 |
宝安区西乡一男子深夜参与赌博被警方带回西乡派出所,一名辅警录口供时,涉嫌向该男子索要钱款,该男子通过手机支付宝向辅警即时转账321元。该男子事后被处以治安拘留3天。获释后,涉事男子以该辅警涉嫌勒索报警。宝安警方昨日证实,该辅警工作期间收钱属实,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审讯辅警要求给“打点费”
2014年12月27日晚,万福明去到宝安区西乡步行街一家麻将馆,开店的是他的一位朋友。到了28日凌晨2点,店里顾客已走光,剩下万福明与另外3人仍在打纸牌,赌资放了一桌。此时4名便衣警察冲了进去,出示证件之后,将他们带至西乡派出所。
据万福明回忆,被带到派出所之后,涉嫌赌博的4人被分开审讯,他跟随工作人员郑某佑去到一个房间录口供。凌晨5时左右,郑开始问他赌博细节。万福明记得当时曾询问自己会被拘留多久,郑回应“等你被放出来都差不多过年了。”因为老婆即将生孩子,听到这消息后,万福明脑子一片空白,开始请求对方从轻处理。他回忆,正在此时,郑某佑向他表示,只要给1500元去打点关系,便可将拘留时间从15天缩短至3天。
办案人员突然向自己要钱,万福明坦言当时感觉奇怪,但最后还是选择顺从,原因是“这个人有权力决定我关多久”。由于身上的钱已被警方没收,郑某佑提议让他叫朋友送过来,但因为当时天还没亮,万福明不想因此事打扰到别人。协商之后,郑某佑同意通过支付宝转账。
当天清晨5点49分,万福明将手机支付宝剩下的321元余额转给录口供的郑某佑,并口头承诺,释放之后再将剩余的1179元补上。这笔实名制的支付宝交易,被万福明当作证据保留下来,在他提供的账单截图显示,交易的账户姓名及手机尾号皆与郑某佑信息吻合,交易类型为即时到账,创建时间是2014年12月27日5时49分。
参赌男子获释后报警
参与赌博的4人在西乡派出所关押一天之后,于当天晚上被送至西丽拘留所。经警方核实,万福明本人参与赌博金额为600元,处治安拘留3天。万福明透露,拘留期间他曾问了其他3个朋友,都表示没有被要求给“打点费”。
30日10时许,3日期满,万福明从拘留所被释放出来。由于身无分文,他首先给郑某佑打了通电话,询问能否借点钱打车回家,却被对方追问“剩下的钱什么时候还”。当天中午,万将事情经过告知同事杨先生,两人商量后,认为郑某佑行为属于勒索,因此决定报警。
据杨先生透露,30日傍晚,他打过一通电话给郑某佑,但话没说完,对方便称“你打错了”,匆忙挂了电话。随后他们去到西乡派出所做笔录,过程中万福明发现郑某佑在派出所门口走动,但有意躲闪。杨先生回忆道,三人曾在派出所门口有过对话,郑某佑向其表示会将钱归还,并承诺以后不干这种事了,询问能否不追究责任,但两人没有答应。
涉事人员否认收钱
昨天下午,南都记者拨通郑某佑电话,采访中郑对事件缘由经过都给予否认,并称跟万福明无任何金钱交易。
郑某佑透露:“当时万福明说要借我手机打电话给家人,我见他态度比较好,就借给他了。我的手机没有设置任何密码,支付宝一点就自动登录。”
当记者提到支付宝账单记录时,郑某佑否认了这笔交易,表示虽然自己有支付宝,但从来没用过。“我这个支付宝从来没有任何消费记录。”但之后郑某佑并无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说法,选择匆忙挂断电话。随后记者继续拨打其电话,提示为“空号”.
据万福明透露,郑某佑当晚确实有表示自己没用过支付宝,他认为郑的说法自相矛盾,“我当晚从没拿过他的手机,是他把手机号码报给我的。我把钱打过去之后,他立刻查了支付宝,也确认到账了。”
回应
警方证实:辅警收钱属实将严处
南都记者于前日下午拨通宝安区西乡派出所电话求证,接线警员称“没有这个民警”。当记者详细阐述事情经过,及当事人已向西乡派出所报案的事实之后,该警员反驳道:“我们几十位民警的名单中根本没有这个人,你不能相信赌徒的话。”
随后经宝安公安分局了解证实,郑某佑确为西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其身份是一名临时工,担任辅警工作。警方否认治安处罚结果因郑某佑收取费用发生改变,表示该案件从头至尾皆按法定程序处理。昨天下午,宝安公安分局再次回应,郑某佑工作期间收取万福明321元的证据已经查实,接下来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广东省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毛鹏律师认为,郑某佑利用万福明对公安处理程序及流程的信息不透明诱骗万福明出钱,其行为或涉嫌诈骗。但由于本案涉及金额过低,难以构成法律上的刑事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条例对其进行惩戒。尽管是一名临时工,但郑某佑作为派出所工作人员,上述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或构成辞退。
南都见习记者 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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