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纪委日前通过官网发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北京市去年全年通报5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共查处大要案717起,26名局级干部、246名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金额3.58亿元。43名外逃官员被处理,查处腐败案件创改革开放以来新高。
责成处理43名外逃官员
根据叶青纯作的工作报告,在惩治腐败方面,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创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最高。全年接受信访举报39149件(次),立案14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8人,移送司法机关185人。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05人,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61件、渎职侵权案件34件。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责任追究,行政问责116人。
报告指出,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大要案717起,同比增长76.2%,对26名局级干部、246名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肃查处了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昌平区政协原主席王书合等领导干部腐败案件。针对“小官大贪”问题,严肃查处了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原党总支委员陈伟杰受贿1625万元等案件。全年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金额3.58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的47人,千万元以上的4人。同时北京市还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切实保障党员权利,通过调查核实,为2791人澄清了反映失实问题。
工作报告还提到了备受关注的外逃贪官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启动了针对外逃经济罪犯的抓捕行动,北京市纪委也在这方面有动作,对2003年以来外逃、出国(境)逾期未归、失踪的43名党员和监察对象,责成有关党组织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通报59起典型案件
北京市纪委去年经常通过官网通报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处理情况,尤其在节假日前往往会集中通报。这点在报告中也得到了体现,报告指出,2014年北京市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和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集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和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4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3人。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59起典型案件。
报告还提到,北京市纪委在全国率先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市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增至9个,十六区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共增至48个,办案部门和人员分别占到总数的70%和60%以上,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大为增强。建立市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等制度,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视反馈整改、线索移交督办等15项制度,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趋于完善。建立巡视组长库,增设2个专项巡视组。分3批对18个单位进行了巡视。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加强了整改情况公开。
今年将出台反腐长期规划
报告除了总结去年工作成果,还提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2015年北京市将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将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今年还将坚决惩治“小官贪腐”,重点查办发生在乡镇街道基层党员干部中,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5年北京市将制定《北京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7)》,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推动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并将协助市委修订关于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
今年还将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紧盯时间节点,解决具体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和曝光力度,带动作风整体改进,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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