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张茜翼)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11日在北京表示,取消死囚器官的来源,把器官捐献推向阳光、透明的公民自愿捐献的事业,标志着中国司法的进步,也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
在当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记者会上,黄洁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黄洁夫说,2009年以前中国没有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体系,器官移植事业使用死囚器官实属无奈之举。这种方法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同时也被国际诟病多年。
据知,中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现阶段中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仅约0.6/100万人口,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取消死囚器官的来源,就是为了解决器官短缺的问题。”黄洁夫说,随着中国近年来人权事业、司法体制改革的进步,国家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如果器官移植还是依靠死囚器官,器官移植事业就变成了“无源之水”。
黄洁夫透露,从2014年自愿捐献器官在全国推开以后,现在中国80%的器官移植已经来自于公民自愿捐献。今年1月1日至3月3日,中国公民捐献器官381例,近1000个器官,比2014年同期增加了1倍。
目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刑法修正案(八)》、《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是中国器官移植改革的法律框架,是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倡导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的法律依据。
作者:张茜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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