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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其妻疑似也为红色通缉令逃犯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桂田田
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供图/新华社
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供图/新华社

  昨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工作组8次赴新加坡磋商

  李华波出狱当天被遣返回国

  李华波的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于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

  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

  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继戴学民之后

  百名红色通缉令名单上又一嫌犯落网

  中央纪委有关人士指出,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今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4月25日上午11时,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被缉捕归案,这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人员。伴随着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宣告红色通缉令另一名嫌犯落网。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再次证明我们说的“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绝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司法执法合作,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聚焦

  巨贪近亿元“小官”如何落入法网?

  通过私刻公章等形式 十余次骗取鄱阳县基建专项资金共近亿元

  2011年1月29日潜逃新加坡之前,李华波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的股长。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利用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16次通过私刻、私盖公章、开具转账支票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9400万元,其中的2953万多元转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李华波等人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

  公开报道披露,这些资金主要是中央和省市划拨给鄱阳—这个人口百万余的贫困大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赈灾款项等等。

  新刑诉法实施后

  “海外追赃第一案”迎来转机

  2011年1月,李华波举家逃往新加坡后,还获得了永久居留权。江西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于当年2月13日即对李华波以涉嫌犯贪污罪立案侦查后,已基本查清其犯罪事实。国际刑警组织也于同年2月23日对李华波发布红色通缉令。

  因为当时中国和新加坡之间并未签订引渡条约。这起“海外追赃第一案”直至我国新刑诉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后,才等来了转机。

  新刑诉法中专门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即在逃嫌犯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冻结等,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执行我国裁决。对李华波的“海外追赃”得以正式推进。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

  潜逃后,李华波被人举报利用新加坡户头接收18万多新币赃款。2013年4月2日,新加坡法院以李华波洗黑钱、有辱新加坡金融枢纽的声誉为由,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一审裁定

  没收转移至新加坡的2900多万元公款

  2014年8月29日,被称为“海外追赃第一案”的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一案开庭,上饶市检察机关指出,李华波涉嫌贪污犯罪,因逃匿一年后不能到案,依法提请法院追缴其违法所得2953万元及其他涉案财产。

  其违法所得共18项,其中16项为新加坡方面查获的违法所得资产。李华波在国内的一辆汽车和位于鄱阳县的一套房产也被当地检察机关扣押查封。

  经新加坡警方调查发现,李华波夫妇在新加坡拥有共计价值545万余新元的财产,除其二人用于全球投资计划150万新元外,其余均被新加坡警方查封和扣押。今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已将新加坡法庭终审判决李华波犯“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所没收的18.2万新元赃款,直接汇给鄱阳县财政局。

  今年3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一审裁定,认定被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2900多万元公款均系李华波的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与李华波之妻同名者

  现红色通缉令名单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际刑警组织官网获悉,一名名叫“徐爱红”的中国江西籍鄱阳女子出现在红色通缉令之上,而这名现年50岁的女子与李华波之妻同名。

  此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披露,李华波徐爱红夫妇现金及存款共计554多新元,以上财产除全球投资计划150万新元外,其余均已被新加坡警方扣押和查封。

  徐爱红的名字并不在此前发布的百人通缉名单之列,但国际刑警组织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对徐爱红的通缉请求由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出,其涉嫌罪名为“贪污、挪用公款”。

  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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