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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居民响应号召拆迁 购安置房18年未拿到两证

来源:现代金报
该幢房子中19家拆迁安置户,时隔18年还没有办到两证
该幢房子中19家拆迁安置户,时隔18年还没有办到两证
落款时间为1996年的拆迁协议
落款时间为1996年的拆迁协议

  近日,家住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98号的杨先生、朱先生和任先生等向本报记者反映,因吴桥路道路加宽,他们原来吴桥路房子被拆后于1997年被安置到吴桥路98号,现在时间都过去18年,当年与他们签拆迁安置协议的单位已被撤销,不知现在该找谁处理“两证”还没办的事,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个说法。情况到底如何,15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记者 谢国林 文/摄

  [ 市民反映 ]

  拆迁安置房18年还没办上两证

  15日中午,记者来到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98号杨先生他们的拆迁安置房,现场看到这栋七层楼,一楼十多个店铺朝着吴桥路。

  杨先生回忆,1995年因吴桥路拓宽需要,他们原来的房子在1996年拆迁,1997年他们共有19户人家被安置在吴桥路98号,其他的被安置在银都花园。

  杨先生说,当时负责拆迁安置的是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采访时他找出保留多年的《拆迁安置临时协议书》、《购房协议书》、《公证书》、《安置房分配单》等资料。

  在一份《购房协议书》上,记者看到有关产权手续的条款约定:“乙方全部交清房款后,甲方给乙方开具商品房正式销售发票,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凭发票向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费用及税金乙方自负。”协议书的甲方即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

  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拆迁户们钱都交了,可连正式的购房发票都没有,正式合同至今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也办不了,这一等就是十几年。

  另一位安置户告诉记者,当时安置房是给儿子做婚房的,现在孙子都12岁了,而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证都还没有拿到,自己都64岁了,到了自己哪年离开人世,下一辈就更不知道当时拆迁的经过了。

  安置户朱先生告诉记者,拆迁安置都18年了,原来负责拆迁安置的单位都撤了,他们也不知道该找谁了。

  [ 记者核实 ]

  原拆迁单位并到城投集团

  原来负责拆迁安置的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已撤多年,那现在是哪个单位负责此事呢?

  据记者调查,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属于原温州市市政园林局,2010年,在温州市区城建体制改革中,原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被撤销。

  根据2010年10月公布的《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温州市组建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市城投集团),原市政园林局下属的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被合并重组到市城投集团。

  因涉二次拆迁停止办证

  15日下午,记者采访温州市城投集团,该公司给记者一份书面说明,表示这批安置户原被拆迁时间在1995年,涉及拆迁户一共19户,被安置在原市政园林局下属单位市政开发办建设的吴桥路98号。后因2010年开始城建体制改革,原市市政开发办并入城投集团。

  而这批住户的情况,原市政园林局也多次向市政府请示,但最后无果而终。

  2001年,该安置房被列入市重点工程汇昌河水上公园鹿城段和吴桥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范围;2002年1月,原市市政园林局将《关于协调解决吴桥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遗留问题的请示》上报温州市政府,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该问题予以明确:“鉴于历史客观情况,当时未办理产权手续,目前又列入二次拆迁,同意不再补办有关房屋产权手续,在拆迁安置时对该部分安置房直接予以确认合法产权。”

  目前已被划出拆迁范围

  因大部分住户不同意二次拆迁,导致汇昌河水上公园建设指挥部拆迁工作停滞,市政府会议纪要的相关精神亦因此无法落实。

  温州市城投集团认为该历史遗留问题,单独一个企业或者一个部门难以解决。从现状来看,解决问题最便捷有效的方法,还是继续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的解决方案实施,请汇昌河水上公园指挥部继续推进拆迁工作,住户也要从大局出发,支持配合拆迁,通过再安置,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鹿城区塘河管委会副主任何国华表示,吴桥路98号安置户目前已不被列入拆迁范围。当时的汇昌河水上公园指挥部,现在并到了塘河办,当时指挥部已做了大量工作,可有一部分住户有自己的想法,谈不拢。一直到2012年的12月份,鹿城区征收办把它划出拆迁范围。“如果要拆的话,肯定要有关部门或者区政府,出一个文件或者怎么样,我们没有这个权限,说拆或者不拆。”

  省人大代表李星涛:

  政府要讲究诚信,部门不能踢皮球

  16日中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浙江省人大代表李星涛对吴桥路19家拆迁安置户,时隔18年还办不到两证的事情的看法。

  李星涛认为政府要讲诚信,在这个过程中,不管以前的指挥部,过去我们叫它市政开发办,不管它现在存在不存在,因为政府职能的变化,包括职能的划拨,单位的并来并去,但温州市人民政府还是在的。

  首先老百姓为了市政道路拓展,已经配合政府同意拆迁,政府就有责任有义务把“两证”的问题处理好,百姓的事无大小,房子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情了,地方政府也要讲究诚信,部门不能踢皮球,不作为。

  对于这件事情解决,他个人认为就凭温州城投集团、鹿城区塘河管委会的权限是很难解决,如果温州市政府分管城建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此事就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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