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拮据,竟冒充警察扣押快递员派送的快递件,并将快件据为己有,折价变卖。7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军涉嫌抢劫罪、招摇撞骗罪一案。
手头拮据,冒充警察
李军,出生于河南省渑池县,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2010年来京务工,但一直没有找到正经工作,手头颇为拮据。2014年9月,李军回家借钱未果,身上只剩下几十元钱,于是琢磨着弄点钱花。他随身携带着在网上买的一套警服和一个警官证,当初买来“为了玩儿”,如今可以派上大用场。
主意已定,李军开始进行更加详细的谋划:他买来一张手机卡,用手机号在网上注册一个亚马逊会员,然后在网上下单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和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价格共计1万余元,选择了货到付款方式。为了掩人耳目,李军并没有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用“张桦”作为收货人,并选择河南省郑州市南大街68号的郁金香苑南门作为收获地址。
为了顺利“截获”快递,李军在该收货地点附近蹲守了两天,等待快递员的到来。2014年9月23日下午,快递员孙某来到郁金香苑送货,事先穿好警服的李军叫住送快递的孙某,问他是不是给郁金香苑某楼某号的张桦送货。在得到孙某的肯定回答后,李军亮出“警官证”:“我是警察,正在查办一起毒品案件,张桦因为贩毒已经被警方抓获,你给张桦送的快递里面可能有违禁品,我们需要检查。”孙某听完李军的陈述,打开送货箱让李军检查。李军又提出上楼检查,让孙某在门口等候,并且要用手铐铐住孙某。一开始孙某不愿意,一旁的门卫劝说孙某配合一下,这样李军顺利地把孙某铐在了小区门口的宣传栏上。之后,李军拿着手机和电脑从小区北门离开。
这并非李军第一次“上岗”,2014年9月17日,李军曾冒充警察在北京市海淀区美丽西园19号楼保安室内“办案”,骗取李某派送的快件一份,内有两部苹果5S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8700余元。
而在2014年10月21日,李军再次如法炮制,在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南里小区7号楼值班室内,用手铐铐住快递员刘某,并要求刘某“做笔录”,拿走4部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触犯刑律,数罪并罚
在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曾问李军,为什么会想到冒充警察查案的方式骗取钱财。李军表示,据他了解,诈骗比抢劫的罪名轻,而且他身着警服,怀揣警官证,别人能相信他。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李军涉嫌抢劫罪和招摇撞骗罪,需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在李军实施的三起犯罪行为中,其中有两起他用手铐将被害人铐住,属于其他方法中的让被害人“不能反抗”。
“被告人李军一开始是基于骗的想法,但是在被害人拒绝将财物交给他的时候,他用手铐把被害人铐住,使其不能反抗,发生了犯意转化,故成立抢劫罪。”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说。
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董立岩指出,警服是国家机关给警察专门配备的制服,其他公民没有权利也不可能从正常渠道获得。本案中,李军所谓的从网上购得的警服、警帽、警官证全是假冒的,作为公民,对这种买卖行为应该予以抵制。
身着警服,却不一定是警察,作为普通公民,如何有效识别真假警察?对此,董立岩指出,警察执法,需要出示警官证,而且需要两名警察同时在场。本案中,李军一个人现场执法,是他“警察”身份的一个明显漏洞。而在警察要求做笔录时,一般都会有规定的场所,而不会随便选择保安室这类不规范的场所。“只要足够细心、耐心,对于骗子的行径,公民是能够识别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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