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梁荣忠摄影报道:广州市公安局5日通报:2015年12月31日16时许,增城警方接群众举报,称在荔城街某山泉水厂内非法存放大量爆竹。接报后,增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核查。
非法存放的4吨烟花爆竹
经现场核实,警方发现荔城街某山泉水厂一仓库内非法储存爆竹25种,共计600余件,总重约4吨。经向该水厂负责人了解,该山泉水厂于2015年4月就已停止生产,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城警方已将该批爆竹扣押封存于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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