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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稿征意见 专家忧利用大于保护

来源:界面 作者:孙亚敏
原标题: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稿征求意见 专家担忧利用大于保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审,于2016年1月29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自该法1989年施行以来,第一次大规模修订。尽管草案对评估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栖息地保护、违法售购野生动物的刑事处罚等内容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其中一些内容,尤其是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仍引起了专家忧虑。

  在中科院新疆生地所研究员马鸣看来,草案总体上更像是一个部门法,大量内容模糊,如将“利用”合法化、“开发利用规划”等提法存在问题。

  草案总则第一条就提到了“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马鸣表示:“第一条这里就不应该强调“资源利用”。你是保护法,怎么一开始就要利用呢?自相矛盾。”

  据中国猫科动物保护联盟豹项目负责人宋大昭介绍,利用野生动物在中国具有历史渊源。“以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是归林业管的,从历史来说,是把自然资源当成一种可利用的资源来对待的......保护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利用这种资源,而不是纯粹为了保护而保护,现在跟以前的观念是一脉相承的。”

  界面新闻记者统计发现,在草案条文中,“利用”一词出现了25次,如“合理利用的方针”、“保护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此外,草案中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只有9条内容,而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有22条。

  宋大昭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在北美、非洲等动物保护比较好的地方,允许在获得许可证的前提下狩猎野生动物,当地对于可以狩猎的物种、个体数量和雌雄比例都有严格规定;同时,许可证价格较为昂贵,购买许可证的钱能够比较好的用于保护其它物种。

  但我国现状较为复杂。宋大昭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狩猎在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更多是对野生动物的驯养、驯化,以及食用动物、获取皮毛,“对野生动物利用这个话题,它覆盖的面实在是太广了,不能轻易的下结论。”

  仅在许可证的发放上,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解焱担心,野生动物的狩猎、养殖、运输、销售的许可颁发权力全部掌握在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手中,难免存在监管漏洞。

  草案第七条指出:“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马鸣认为,这恰恰证明了在野生动物保护上,我国的主管部门兼任了裁判员(制定法律者)和运动员(利用者)两个角色。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也就此项规定提出质疑,在这样的分割体系下,两栖动物如何界定?很可能出现罚款时各部门争相出面,出问题时又各自撇清责任的局面。

  对此,解焱建议,应建立一个独立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客观的科学评估委员会,对野生动物现状、商业化养殖和经营利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及时的评估,同时增加管理和信息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个人和社会组织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力量不可忽视,但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提出,草案虽然允许了公众参与举报,却对公众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团体、设立民间保护地、成立基金会没有作出支持和鼓励。在这种环境下,我国公众普遍缺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权力意识,将保护的责任归于政府,但我国政府机关中又缺乏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门人才,并且在缺少公众监督的情况下,消极怠工已成常态。

  宋大昭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他在实地考察中发现,我国基层野生保护机构的人力资源建设十分薄弱,一个保护区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只有几十个,其中从事野外保护工作的人数更是微乎其微,“靠这么薄弱的人力把很多地方非法盗猎的情况控制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卧龙自然保护区木江坪保护站站长施小刚向界面新闻记者坦承,缺少野外保护专业人才的状况确实存在,执法可以说是野外动物保护工作的一个软肋。他同时提到,一些深入到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会对动物的栖息地环境造成影响,带来了发展和保护上的矛盾,在和地方政府的博弈中,保护区仍处于“弱势”,只能通过上级部门与地方政府协调。

  对此,草案第十四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涉及到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避免或者减少规划实施造成的不利影响。但马鸣指出,归根结底,政府就不应该有任何涉及到野生动物的“开发利用规划”。

  另外,“像一些动物打完之后运到了菜市场去卖,这就不在保护区工作的范围内了,如果没有人去举报,或者举报错了单位的话,很多事情是得不到处置的。并不是没有法,而是在法律执行的层面上无法得到保证。”宋大昭说。

  数据显示,我国拥有陆生脊椎动物2100多种,占世界该类动物种数的10%以上,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然而,《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统计显示,中国已有15-20%的动植物种类受到威胁,高于世界10-15%的平均水平;已经灭绝的物种数量达200个,并且约有398种脊椎动物处在濒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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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龙 UN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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