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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林:子女带薪护理老人和孝顺父母不冲突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泽伟
原标题:刘维林:子女带薪护理老人和孝顺父母不冲突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昨天下午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表示,本市将探索子女“带薪”护理父母,不是鼓励“赡养父母还得先给孩子钱”这样的观念,只是政府对在家护理老人的子女的一点补贴,与孝顺父母的传统不冲突。

  北京将研究居民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有人认为这样会鼓励人们形成“赡养父母还得先给孩子钱”的观念,与孝顺父母的传统道德有冲突。对此,刘维林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北京之前,南京等地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有的地方是针对“4050”人员,主要是下岗职工,本身也赋闲在家,照料护理父母政府适当给一些补贴鼓励。他认为北京在探索中也会出台详细规定,这不是要混淆子女的孝顺父母责任,“两码事,家庭有老人的,子女自愿担负护理老人职责,政府给补贴就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意思。补贴并不见得多,主要起到鼓励作用。”

  对于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刘维林介绍,养老护理是很专业的事,并不是普通家政人员可以掌握的,专业的培训非常有必要,他还认为老人的子女如果承担着赡养老人的责任,也应该参加培训,掌握专业技能。

  刘维林还谈了对市政府作《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看法,他透露,这几年人大非常关注和重视养老问题,从2009年以来,人大代表以多种方式提议案,2014年1月召开的人代会达到顶峰,700多位代表中有374位代表提了关于养老的议案,还有20多位代表提建议,反映出这个问题不可回避。

  《条例》去年5月开始实施后,人大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刘维林介绍,北京老年人近300万,每年增加18万人,不仅是民生问题,还是社会问题。他认为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做养老做不好,人们长期认为养老是福利,政府给钱给物,“社区的托老所日间照料机构都是街道社区找块地支起来床,工作人员兼职做,效果并不好,”他谈道,“跟小饭馆签协议给补贴让老年人到那里就餐,刮风下雨去不了,特殊化用餐需求做不到。投钱就要有效益,所以说应该建立市场化机制,真正解决老人的实际需求。”

  此外,他认为养老不是民政一家的事,“整个养老已经非常突出摆在面前。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整个政府,多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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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龙 UN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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