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直接造成“常州毒地”事件的两家土地修复公司被提起公益诉讼,环保组织认为两家公司在对常州市常隆地块开展修复的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二次损害。
12月14日上午,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自然之友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于本月12日收到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书称自然之友、中国绿发会诉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经收到,该院已决定受理。
12月14日下午,澎湃新闻联系到常州中院受理此案的某王姓法官,她表示此案目前确实在受理中。但至于案件的其他细节,她表示不方便透露太多。
据起诉书介绍,2013年11月、2015年4月及2015年7月,被告一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分别针对该项目土壤治理及地下水处理工程进行招标;被告二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土壤治理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据新华网2016年1月4日报道,常隆地块进行土壤修复时,有学生称,该地块飘来的刺激性气味引起了身体不适,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部分学生只能在家休息,无法上课,去上课的学生也都戴着口罩。
2016年4月,此事经媒体广泛报道后酝酿成“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事件”。
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项督导组、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调查组、国家卫计委和江苏省卫计委医疗卫生专家组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指出“常隆地块”前期修复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如:未建设密闭大棚及配套废气收集设备,日常监管不到位,学校未经竣工环保验收违规投入使用等。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