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 实习生石晓卉)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计算机培训费管理,防止学校乱收费,近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对中小学校计算机培训费收费资格审批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凡在陕西省境内按照《陕西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计划(试行)》要求,使用由省教育厅审定公布的《信息技术》课程网络版教学软件及教材的学校均应按规定进行计算机培训费收费资格审批,由县(区)、市、省教育和物价行政部门逐级进行审查、审定;对于将试行“一费制”收费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在“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之外,另行收取计算机培训费;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对经审定合格的学校向社会公布,学校持表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以后每年3月~5月进行学校收费资格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收费资格,对不按规定乱审批、乱收费的,一经查出,将按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审批签字人的责任,同时取消学校收费资格,所收款项全数退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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