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19日晚,一位拄着拐杖的中年男子来到华西都市报南充记者的办公室门前。他噙着泪水,用沙哑的声音诉说着他见义勇为后的不幸遭遇。 救火落下6级伤残 中年人叫赵邦春,家在南充市顺庆区荆溪镇花厂村7组。他的脚是在3年前救火时受伤的。 1999 年10月6日凌晨5时,赵邦春和另外4户村民集中安在一起的电表突然起火。时年33岁的赵邦春在睡梦中听到呼救声后,立即翻身起床,飞奔出去救火。一会儿,起火的电表引燃了木柱和堆放在下面的柴草。“必须马上切断电源,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赵邦春拿起锄头冲上前去,准备切断电源时,一根被火烧断的电线落在他的手和脚上。赵邦春顿时失去知觉。 电线被挑开后,村民立即将他送到医院抢救。命虽保住了,但赵邦春的右手掌和双下肢被烧伤,落下个6级伤残,走路要拄拐杖,还欠下一大笔债。 对赵邦春的行为,南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发给奖金1500 元。 与受益户打官司 因为无钱,赵邦春不得不出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对他伤情下的结论是:还必须进行切开松解植皮术,需资金2万元。 然而钱到哪儿去找呢?赵邦春拄着拐杖四处送报告寻求帮助,被踢起了皮球。无奈之下,2001 年5月,赵邦春以未尽到检修、维护责任等为由,将顺庆区供电局、花厂村村委会、4家电表用户(受益户)告上顺庆区法院,索赔7万多元。8月,顺庆区法院判决,区供电局支付19672 元,4家电表用户各补偿赵2207 元。今年1月,南充中院维持原判。 然而,时至今日,4家受益户没有一户向赵邦春兑现一分钱。 这是我见义勇为的结果? 赵邦春的困境引起了顺庆区领导和人大代表的关注,经人大代表建议,4月23日,顺庆区政府办作出答复:“责成区民政局和荆溪镇政府,在每季度由民政拨付给各乡镇统筹安排的临时救济款中给予赵邦春一定的补助。”但是,这一“答复”至今仍处于“打雷不下雨”阶段。 今年7月,与赵邦春结婚13年的妻子离他远去,留下13岁的儿子同他相依为命。如今,赵邦春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无来源,今后的路怎么走呢?“我不想上街乞讨,更不想让别人嘲笑见义勇为,但我想问一问,这就是我见义勇为的‘下场’吗?难道就没有人帮助我吗?”赵邦春痛苦地发问。 相关链接 7月8日,南充公交车售票员任耀丽要求刚上车的乘客张建国购买1元钱的车票,张建国朝任耀丽连捅8刀,任英勇献身。面对歹徒暴行,当时在车上的20多个乘客中,无人谴责制止,无人见义勇为,甚至无人打电话报警。南充市因此开展了《“7·8”血案说明了什么?》大讨论。在大讨论中,许多法律工作者提出:我们在谴责他们(车上20多个乘客)冷漠的同时,更应反思:他们为什么不见义勇为?我们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做了什么? 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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