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肿瘤医院原院长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刑14年
2002年9月29日06:3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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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8日电 浙江省肿瘤医院原院长吕桂泉因犯受贿罪和介绍受贿罪,昨天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据法院调查审理,吕桂泉在担任肿瘤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施工单位及设备代理商、药品销售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29160元、美金34099元、港币30000元。其中吕以两个情妇(两情妇都已另案处理)要买房为由,向一包工头两次各索要人民币50000元和20000元,送给两个情妇。
据杭州日报报道,这一系列经济刑事案涉及省肿瘤医院多名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单位人员等,目前法院正在逐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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