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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阳公安局原局长受贿近6万元 被判6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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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0日10:4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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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8月10日电(记者 顾立林)河南宜阳县公安局原局长高保中受贿案日前开庭审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高保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钱财5.9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今年43岁的高保中,捕前任洛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处级侦察员,因涉嫌在宜阳县公安局任政委、局长期间受贿被逮捕。今年2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老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高保中于1998年3月至2001年1月先后收受马某等8人现金5.9万元,答应在马某等的职务升迁、工作安排上给予关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高保中有期徒刑6年。高保中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高保中的上述理由及其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遂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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