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妇道人家,出于公道之心,为人作证,没想到竟遭来当事人的一顿毒打。受害者黄菊华被送到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有3根肋骨被打断,头皮血肿,构成轻伤。 日前,黄菊华老人对记者说,致人轻伤者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现在几个肇事者既没有承担任何医疗费用,也没有负担法律责任,依然我行我素,逍遥法外。而现年51岁的黄菊华则因家境窘迫,不得不提前出院,承受着身心上的巨大折磨。 出纳错发20元钱 妙泉村是株洲市天无区群丰镇的一个小村庄,由于交通便利,该村飞跃组设有集市多年,2001年——2002年还收得了承包费用8000元。今年4月5日,组上决定按人头将费用发放给村民。发钱当晚,出纳刘光照负责单据签字,其妻胡占元负责发钱。由于单据、钱数较多,组上会计向伟皇帮忙汇总每人单据的钱总数,领款人则按向伟皇所报总数领款,胡占元按总数发钱,但向伟皇所造钱数总表均没有领款人的签字,由刘光照以备核查。 事后,刘光照在结帐时发现有20元钱对不上帐,后经核查,刘查出这20元钱是错发给了村民向泽其。刘会同向伟皇找向泽其讲清此事。向泽其拒不承认。刘光照决定在全组大会上提出公议。 出面作证遭毒打 5月6日,飞跃组召开组员大会,会上刘光照夫妇就误发向泽其20元提请村民商议。黄菊华说,领款时她就站在向泽其身后,她亲眼看见向泽其一家多领了20元钱,于是在这次会上她就当时所见情况作了发言,希望澄清此事。之后,向伟皇也表示是他算错了帐。但向泽其不承认,并以“向伟皇所造总数无人签字”为由,在没有征得组长及大部分与会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将向伟皇所造的钱数表擅自撕毁。 黄菊华跟记者讲,向泽其一家人多组上成员大都畏惧,因此都不敢再站出来说话,会议不欢而散。各人准备离开,她也准备回家。这时,一直在会场外徘徊的向泽其的妻子王爱辉突然冲到了她面,用手指着她的鼻尖破口大骂,双方发生口角。王用拳头猛击黄的头部,向泽其、以及其弟向小兵也冲上来抓住黄菊华的头发,将她的头往墙上撞,并用脚猛踢她的膝部,使黄跪倒在地,随后又用脚不断地踢、踹黄的胸部。数分钟后,在村民的劝止下,事态才得以平息。 法医鉴定为轻伤 事后黄菊华被送到株洲市伤科医院救治,其子刘光辉马上报了警。 2002年5月20日,株洲市公安局法检所为黄菊华所做的法医学鉴定书显示,黄菊华头、胸部等处有被他人打踢伤史,右侧4、5、6肋近腋段骨折,头皮血肿,根据国家《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三十三条规定,其伤情已构成轻伤。 派出所调解未成 6月13日,群丰镇派出所召集当事双方进行了民事调解,并就黄菊华的医疗费用等提出了调解意见,双方均不同意。黄菊华认为,向泽其、向小兵、王爱辉等殴打她致轻伤,情节恶劣,理应依法追究民事附带刑事责任。向泽其等则认为,在这件事上他们最多只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后群丰镇派出所又做了一次调解,双方依然没有达成和解意向。 群丰镇派出所所长易湘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就此事他们已出面做了两次调解,但当事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意见。他认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他们不宜提起起诉。他同时表示,黄菊华可以向法院检察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记者 艾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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