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一份答辩书从重庆清华大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寄出,目的地是北京,收件人则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引出上述答辩书的,是中国著名高校清华大学。该校去年底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的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中称,重庆清华大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准注册的“清华及图案”属“搭车”行为,应予撤消。 今年6月24日,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材料时,重庆清华大酒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清华一下就傻了:“我注册的是42类,与清华大学风马牛不相及,怎么就惹上著名学府了?” 清华大学方面称,重庆“清华”容易在消费者中引起混淆。况且,清华大学及其多家企业,已经陆续注册了以清华的文字、拼音为商标构成要素的商标几十件。 收到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材料的当天,曾清华就找到重庆市商标事务所,委托该所准备相关答辩材料。 4天前,长达69页的答辩书及相关附件,寄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昨天,曾清华在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甚至说,万一他所注册的“清华”被撤消,不排除将国家商标总局推上被告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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