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小南沟“12·22”矿难发生后,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的强烈关注。事实上,此事之所以引起震动,不仅是死亡人数达11人已构成特大事故,更重要的是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不报,订立攻守同盟,私下签订协议了结,性质恶劣。 据调查组今天透露,矿长张营已在陕西被抓捕归案,目前正押往白银市。 今天,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涉嫌包庇、毁灭证据的张营的弟弟张根,副矿长田永峰、刘源年。刘源年是金城公司派驻小南沟煤矿的代表,金城公司持有该矿60%股份,张营个人持股40%,虽然主管矿上财务,但他今天对记者的问题全是“不知道”。 田永峰则承认他撕毁了12月21、22日两天的瓦斯检测记录,说是矿长让他这样干的,以造成12月20日矿工已放假,22日没有发生事故的假象。田永峰的妹夫是11个死难者之一。说起妹妹一家,他不禁落泪。家里有5个孩子,现还有身孕的妹妹听到丈夫的死讯后,当场晕了过去。 田永峰说,他在矿上断断续续干了四年,矿上从来没停产过。下了多少次停产整治通知书,他从来不知道,也没有见过,都在矿长手里。检查组来了,矿长组织应付,该安的风机安上,平时为了省电就撤下来。矿工下井安全更难以保证,根本没有自检器。2002年8月,田永峰还曾到白银市培训过如何使用瓦斯检测器,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安全培训。 正如此次事故中死里逃生的李生昌所说,所谓的安全,就是班长下井前说:“把个人的安全注意一下。”仅此而已。 干过煤矿的人都会手指关节粗大、面容苍老。40岁的李生昌看起来像60多岁。每天要在井下不停地工作8至10个小时,才能挣三十几块钱。而住的地方就是山里的各个小窑洞,三四平方米的地方住两个人。 更可恶的是,矿工们没日没夜地拼命挣的血汗钱,竟被老板克扣,一分钱拿不到,每月还要向矿长借钱。工钱也总是欠着,直至半年以后或者矿工要离开了,工钱才能结清,这成了矿长控制矿工们的办法。这次事故发生后,矿工们2002年的工钱才算拿到了。 对于死难者家属,矿方则采取分别私自了结的办法。记者今天看到双方签订的生死协议书上,大红的手印下写的是:“如不保密此事不是人”,“取不出尸体,不负任何责任”,“概不反悔”的字样。家属们说,这都是根据矿方要求写的。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由于矿方隐瞒不报,致使抢救时机延误。而这次事故发生前,该矿作为安全监察的重点对象,省区先后下达10份停产通知书,仍未阻止矿难的发生。据调查组调查,省市区三级曾到该矿进行安全监察十多次,督促安装主扇,改造通风系统,配备瓦斯检测器等多项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未见效,矿方仍拒不停产整治。 那么,是什么原因令矿方如此胆大妄为呢?据了解,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四证不全”、非法生产的小煤矿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产整治措施。屡次停产整治达不到要求,何时关闭则是地方政府的事情。而且,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靖远办事处只有3个工作人员,要管大小煤矿近100处,精力有限。 另据了解,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1998年12月开展关井压产工作以来,白银市现有国有煤矿10处,乡镇煤矿85处,其中包括在建矿井6处。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在建矿井是经过政府规划、审批的。此次事故督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察专员尉茂河说,关井压产期间不允许建新井,除非1997年年底前已经开工,这一点国办68号文已经予以明确。 针对小煤矿停产整治中通常出现的贴封条、拉电闸现象,尉专员毫不留情地予以痛斥。他说:“停产整治并非停而不整,就有关的安全措施应该列出整治条目,逐一改进。粗暴地拉电闸,只会令井下通风更差,瓦斯更容易积聚,这是消极整顿。” 2002年12月22日,冬至,这一天起,白天渐渐地长了。 (本报白银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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