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10时许,舒城县交警二中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叶林押送到了县公安局看守所,归队途中,众民警几乎不约而同地长舒了一口气,困扰一时,几成“死结”的“5·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拨云见天。
阴雨连绵的5月10日早晨,舒城县阙店乡70多岁的杜全仓准备到阙店集镇赶集,上午7时许,当杜全仓行走在公路边时,一辆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将他撞倒在地,使其当场身亡,而肇事车辆却呼啸而去……舒城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赴事发地。仔细勘查现场后,小心搜集好肇事逃逸车失落的13块转向灯碎片,从目击者讲述的事发经过来看,肇事车为面包车,但不知车号,不知车色。经过长时间调查目击者无果后,民警一致把思路定位在现场遗留的13块车灯碎片上。5月13日上午,办案干警们手持全县《工商企业名录》、带着车灯碎片,展开了以小车灯确定车型、车号的重大侦破行动。
5月13日下午5时在舒城县永星汽修厂里,一位修理经营车辆电器配件的韩姓技术员,接过民警递来的车灯碎片,拿出“昌河”、“松花江”、“仪征”等品牌的车灯逐一对照纹路后均不符,待比对到一辆“一汽佳宝”面包车车灯总成时,发现此灯与彼灯外灯壳碎片纹路十分接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一汽佳宝”。当晚8时,民警赶到三沟收费站,再次调出5月10日录像带,查出了在6时16分,有辆“佳宝”苏EB8216从此通过,从时间上推断,符合到达肇事地的时间。5月14日早晨,民警们及时向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匡厚林、分管大队长汤文亚作了汇报,大队决定由汤文亚带领办案民警赴苏州追逃。在赴苏的公路上,干警们拦下一辆苏B大货车,经询问司机得知苏EB是张家港车辆,9小时后,追逃警车驶入了张家港交警大队。
张家港交警根据舒城交警报来的号码,否定了数十个以苏EB开头的机动车,最后从公安交通信息网上再次查询,该车为常熟市管车辆,但车色不符(为黄色)、车型不符(为五菱型),再入苏州网页,车管业务网页上依次滚动出由民警们推断的百辆近似车号,当网页滚动到88216号时,汤文亚失态地连喊“停下、停下”,大家凑近细看,原来88216的车型、车号、车灯、车色与肇事车完全相符。5月15日夜汤文亚等到达苏州交警支队。查知这部车是一个叫刘伟的以陈洁的名义入户的,其后陈洁反馈与刘电话联系,刘一会说在南京、一会说在安徽。此后,汤文亚等根据刘伟经常在安徽,且说话口音语速较快、合肥口音较重的特点,怀疑其是舒城人,并在网上查询“江苏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从暂住人口档案上,确定了刘系舒城杜店乡人。找到刘伟后,刘又说出事当日的车子是一个叫叶林的人开的。
5月20日早晨,办案民警带着刘伟,进入张母桥境内,一路走一路问来到叶家,只见叶家门已上锁。5月24日刘伟带着犯罪嫌疑人叶林归案,经讯问,与案情事实、推理及有关人证物证完全相符,至此,“5·10”交通肇事逃逸案尘埃落定。
(本文除死者外,所有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樊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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