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楠)一个孩子如果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对他成长环境和平时表现的调查结果有可能成为司法机关量刑或者进行帮教的线索和依据。记者今天从丰台法院获悉,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的社会调查制度首次在本市建立,20位由教育界人士、未成年人委员会、人民陪审员等组成的调查组已经开始工作。 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判决宣告前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背景情况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其目的和任务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未成年人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客观原因,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为政法机关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依据。 据丰台法院少年庭的翟法官透露,这20位调查组成员目前已经开始着手调查一位被检察院起诉的17岁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主要调查将集中在学校、家庭、居委会进行。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旨在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好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帮教未成年人嫌疑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