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凤梅一手炮制了锦旗、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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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美金义还失主”实为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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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记者锲而不舍追踪多日的“百万美金义还失主”事件终于真相大白,昨无锡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此事纯属子虚乌有。昨日快报公开寻找的锦旗店也有了下落,制作锦旗的工作人员确认这面锦旗是应庄凤梅要求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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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巨款纯属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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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无锡有关部门经过缜密细致地调查披露,目前已经有充足的证据认定,庄凤梅路拾百万美金事件纯粹是一场骗局。主要证据包括:一、经外事部门查证,英属维尔京群岛根本没有“驻美大使馆”这一机构(快报昨日率先报道);二、“外国失主”赠送给健生堂的锦旗经查实为庄凤梅自己到锦旗店做的;三、“外国失主”送给健生堂的感谢信经查实为庄凤梅自己草拟;四、“一位外国夫人珍希尼”的传真给健生堂的抱歉信经查实为庄凤梅在无锡某电信营业部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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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感谢信均为庄亲手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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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点多,记者找到了位于无锡市县前东街21—1号的“好友复印刻字艺术社”,这家店离庄凤梅所称“外国失主”请她吃饭的喜来登酒店仅300多米,庄凤梅正是在这里制作了她后来提供的“外国失主”赠送的锦旗。艺术社的工作人员老李告诉记者,这面锦旗确实是庄凤梅要求他们店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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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回忆说:“5月30日下午一点多钟,她(庄凤梅)一个人急匆匆走进小店,询问做锦旗的价格。我开价70元,她还价60元,最后锦旗价格以65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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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那当时您知道她是庄凤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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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不知道,她告诉我她是一个外国公司员工,她们公司老板丢了个装有100万美金支票的包,结果被一个叫庄凤梅的工厂清洁工捡到还给了老板。现在老板要做锦旗送给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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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当时庄凤梅还说了什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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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当时她还和我说庄凤梅真是个大傻瓜,捡到的钱不要,现在她老板送她1万美金做报酬她也不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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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感谢信也是在你们这里打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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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是啊。我听到她说的这个‘捡到百万美金’的故事后也蛮佩服庄凤梅这个人的,锦旗上‘为人真诚,拾金不昧’八个字就是我帮她想出来的。后来她又和我说好再花5元钱打印一封感谢信,我看着她花了约半个小时当场写好了感谢信,信中外国失主的名字‘South Korea’也是她从随身一个本子上抄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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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那她什么时候来拿锦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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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当时她催我们快一点,因为外国老板马上要回国。然后她就走了。到了那天下午3点多吧,她来取走了锦旗和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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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确认她就是庄凤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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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肯定是她,我对她印象蛮深的。昨天中午几个公安还拿了十几张照片让我辨认,我一下就看出4号女人(庄凤梅)就是来做锦旗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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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信也是庄凤梅传给健生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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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凤梅是6月4日傍晚在无锡电信局人民路营业厅把“抱歉信”传真给健生堂的。当时接待庄凤梅的工作人员许女士昨天中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4日傍晚吧,天还亮着。一个穿的‘俏爽爽’的女子带着一个小女孩来发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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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那当时您知道她是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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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女士:“不知道啊。她告诉我她要帮外国人发个传真,外国人没有来。当时我就觉得蛮奇怪的,因为我们这里也经常有外国人和中文秘书来发传真,干嘛非要告诉我她是帮外国人发传真,还强调‘外国人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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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看过她传真的稿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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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女士:“没看完,好像写的什么‘外国夫人’、‘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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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肯定庄凤梅就是那个来发传真的女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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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肯定。因为当时只做了她这一笔传真业务。我告诉她传真收费2.22元,她还和我讨价还价半天。而且我工作18年了,很少看到有外国人发的传真是发给本市号码的,所以多看了她几眼,印象比较深刻。昨天中午公安机关来给我看照片,我一眼就认出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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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庄凤梅事件”报道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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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国际儿童节,某报称“一个身居陋室的单身母亲,以自己的言行给了4岁女儿最珍贵的节日礼物——拾到百万美金坐等失主两天”,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是一位多么高尚的母亲,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啊!然而在本报寻找这篇新闻新的落点时,却听到了一个不愿意听到的消息,这一切可能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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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快报向无锡市外经委打听“在锡考察投资环境的英属维尔京群岛驻美使馆官员下落时,外经委核实后却告知记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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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中午,记者正在该市蠡湖新城采访,突然接到无锡新区宣传部电话,称此事可能有假。随即快报记者兵分数路紧急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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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快报公开对此事提出质疑,率先刊发了《百万美金义还失主疑似惊天丑闻》这篇特别报道,立刻被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广泛关注转载,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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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晚近11时,记者再次来到庄凤梅的暂住地,偶然得知庄凤梅的密友王某也住在春潮花园附近,便立即采访了王某。结果王某曝出“庄凤梅让我做伪证”的消息,至此“百万美金义还失主”事件真相已基本趋于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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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报纸披露了《庄凤梅让我做伪证》的独家报道,《北京青年报》等媒体纷纷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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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快报致电外交部获知“英属维尔京群岛驻美使馆”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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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外国失主子虚乌有》一文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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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庄凤梅事件”构成对城市形象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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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得到“百万美金义还失主”确实为一场骗局的消息后,随即采访了多位律师,请他们就此事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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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崇安律师事务所的吴建新认为,从新颁布的《刑法》来界定,庄凤梅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从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她是一种欺骗社会的行为,对她目前的只是一种行政处理,公安的处理可能会进行治安处罚,如对她采取治安拘留,但时间不会超过14天。但如果警方有进一步的证据可以证明了她的欺骗行为是带有某种经济目的,她就构成了欺诈罪,将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他还认为,通过此次事件 ,值得大家反省的是法律在对于个人诚信出现危机时的惩罚还是一个空白,因为在中国个人诚信的基础还很薄弱,现在法律对于法人诚信已经出台了一些界定的法规,但对于个人诚信行为,法律目前还无能为力。只能从道德上来谴责庄凤梅的这种行为,是对公众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吴律师最后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在无锡还没有出现个人利用媒体欺骗公众事件发生,庄的事件虽然没有触犯法律,可的确值得国内的司法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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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华宇律师所的华建清律师也认为,庄的行为还构不成犯罪,顶多也就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是由于个人诚信低下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并没对社会造成直接的损失,如经济损失等,但可能给整个社会埋下一个潜在的威胁,如庄的行为间接影响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对城市形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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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特派记者 金凝 陈超 杨坤 周峰 曹可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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