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2月14日电(记者霍仕明实习生张国强)记者今天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03年1月28日,编造恐怖信息敲诈沈阳某大超市的犯罪嫌疑人刁某被检察院机关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3年1月21日上午11点钟左右,辽宁省沈阳市某超市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接到一个年轻男子的电话:“你好,我在你们商场安了4个炸弹,不想麻烦,就不要报警,给我准备50万元……钱不要连版的。一小时后再跟你联系。”
接完电话,工作人员马上与客服部经理联系,报告给保安部,并向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分局报案。
当日15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刁某被沈阳警方抓获。经审查,炸弹根本不存在。
据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刁某编造爆炸威胁进行敲诈的行为触犯了敲诈勒索罪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两个罪名,应按两罪中法定刑重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